1、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这种分红属于: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2、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
税率: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3、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4、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个人所得超过国务院规定数额的。
5、根据个人所得税实施条例
第三十六条 纳税义务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规定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1)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
(2)如果分红超过12万,该股东需到税务机关办理个人申报。
[【许经理】_股票顾问] 发表于:2019-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