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股书显示,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雷军通过SmartMobileHoldingsLimited和SmartPlayerLimited持有的公司A类普通股股票以及B类普通股股票享有的投票权占公司全体股东享有投票权的55.7%。此外,根据公司其他股东和雷军签署的投票权委托协议,雷军作为受托人可实际控制另外2.2%的投票权,共计控制发行人57.9%的投票权。除此之外,雷军担任公司的执行董事、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因此,雷军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雷军控制的SmartMobileHoldingsLimited和SmartPlayerLimited共同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招股书显示,本次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预计将用作以下用途:
1、研发核心自主产品30%;2、扩大并加强IoT及生活消费产品及移动互联网服务(包括人工智能)等主要行业的生态链30%;3、全球扩张40%。合计100%。
证监会官网显示,证监会已于6月7日接收并受理小米集团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10日,新浪科技查看证监会官网发现,文件名已变更为《公开发行存托凭证并上市》。至此,小米成为CDR试点的第一单申请。
5月3日,小米向港交所递交上市申请。招股书显示,在营业纪录期,2015年、2016年及2017年,小米集团分别产生亏损人民币76亿元、利润人民币4.916亿元及亏损人民币439亿元。
营业纪录期,小米大部分收入来自智能手机销售。截至2015年、2016年及2017年12月31日止年度,智能手机部分分别贡献其总收入的80.4%、71.3%及70.3%。
招股书中,小米披露了上市前的持股比例情况。其中,小米公司创始人、董事长兼CEO雷军持股31.41%,联合创始人、总裁林斌持股13.33%,联合创始人、品牌战略官黎万强持股3.24%。
据报道,小米已通过联交所上市聆讯。市场预料小米最快于本月底启动招股,7月中上旬挂牌。
从目前来看,CDR发行、交易和存托管等基础制度已基本明确,包括:
第一、CDR主要采取融资模式,且发行后可在A股市场获得再融资权利;
第二、做市商交易制度保障CDR流动性;
第三、银行和券商都可以作为CDR的存托机构;
第四、明确CDR暂时不得进行存托凭证质押。但是市场关注的“CDR与基础股票之间转换方式”等问题仍待后续出台细则进一步明确。从国际实践来看,各国存托凭证与基础股票转换机制安排存在一定差异,其中部分国家对存托凭证与基础股票之间的转换设定了一定的比例和时间限制。
另外,CDR发行或引入战略投资者以减少市场冲击,其中战略配售公募基金或参与CDR发行。近日,6家大型基金公司获批成立3年封闭运作战略配售基金(LOF)。国金证券认为,6月中旬完成募集,先对个人发售,后对机构(社保、养老保险等)发售。战略配售公募基金是“自上而下”推动的创新产品,未来或参与CDR的战略投资,以减少CDR发行对市场的冲击。
[证券期货-龙经理_股票顾问] 发表于:2018-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