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问下大家,股票质押回购的规则都有哪些?
一、《业务办法》自2018年3月12日起实施。本所于2013年5月24日发布的《业务办法(试行)》(上证会字〔2013〕55号)同时废止。
二、《业务办法》实施前已存续的合约可以按照《业务办法(试行)》规定继续执行,无需提前购回,且可以延期购回。
三、《业务办法》实施前融入方已参与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且任一笔初始交易金额达到500万元的,无论该笔交易是否已了结,《业务办法》实施后该融入方每笔初始交易金额不得低于50万元;《业务办法》实施前融入方已参与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且初始交易金额均低于500万元的,无论交易是否已了结,《业务办法》实施后该融入方首笔初始交易金额不得低于500万元。
[资深叶经理_股票顾问] 发表于:2018-10-25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简称“股票质押回购”)是指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入方(简称“融入方”)以所持有的股票或其他证券质押,向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出方(简称“融出方”)融入资金,并约定在未来返还资金、解除质押的交易。
[黄经理_股票顾问] 发表于:2018-10-25
这个一般就是说的国债逆回购在股票交易软件中直接卖出就可以。
[尹经理_股票顾问] 发表于:2018-10-25
你好!质押式回购交易规则即质押式回购的规则,而质押式回购是交易双方以债券为权利质押所进行的短期资金融通业务。在质押式回购交易中,资金融入方(正回购方)(在交易系统中委托显示“融资”*)在将债券出质给资金融出方(逆回购方)(在交易系统中委托显示“融券”*)融入资金的同时,双方约定在将来某一日期由正回购方向逆回购方返还本金和按约定回购利率计算的利息,逆回购方向正回购方返还原出质债券。
[赵玥_股票顾问] 发表于:2018-10-25
你好,股票质押回购要求至少500万资金以上才能办理次业务,除了st的股票不能质押,其他的股票具体要视情况而定,有疑问欢迎与我交流。
[信顾问_股票顾问] 发表于:2018-12-13
你好,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简称“股票质押回购”)是指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入方(简称“融入方”)以所持有的股票或其他证券质押,向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出方(简称“融出方”)融入资金,并约定在未来返还资金,解除质押的交易
[.张经理._股票顾问] 发表于:2019-1-22
您好!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是指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入方以所持有的股票或其他证券质押,向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出方融入资金。
[小林经理_股票顾问] 发表于:2019-4-10
您好,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是指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入方以所持有的股票或其他证券质押,向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出方融入资金哦。
[富经理_股票顾问] 发表于:2019-7-1
股票质押都是需要根据您的实际情况单独来协商的,更多详情欢迎在线交流咨询!
[小维经理_股票顾问] 发表于:2019-7-25
您好,指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入方以所持有的股票或其他证券质押,祝您生活愉快2
[高级顾问孙_股票顾问] 发表于:2020-1-2
将所持有的股票进行质押,欢迎预约交流更多呀
[周经理-_股票顾问] 发表于:2020-1-3
您好,需要您先开股票账户才可以质押回购。
[高级顾问郝_股票顾问] 发表于:2020-1-17
您好,这个操作目前在国内风险是比较大的哈,祝您开心。
[高级顾问张_股票顾问] 发表于:2020-3-17
您好,现在这个操作目前在国内风险是比较大的,欢迎在线咨询
[李客户经理_股票顾问] 发表于:2020-3-27
你好,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简称“股票质押回购”)是指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入方(简称“融入方”)以所持有的股票或其他证券质押,向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出方(简称“融出方”)融入资金,并约定在未来返还资金、解除质押的交易。
1、融入方、融出方、证券公司各方签署《股票质押回购交易业务协议》;
2、证券公司根据融入方和融出方的委托向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交易申报;
3、交易系统对交易申报按相关规则予以确认,并将成交结果发送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4、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依据深交所确认的成交结果为股票质押回购提供相应的证券质押登记和清算交收等业务处理服务。
融入方是指具有股票质押融资需求且符合证券公司所制定资质审查标准的客户。
融出方包括证券公司、证券公司管理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或定向资产管理客户、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子公司管理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或定向资产管理客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照适用。
股票质押回购的申报类型包括初始交易申报、购回交易申报、补充质押申报、部分解除质押申报、终止购回申报、违约处置申报。
(一)初始交易申报是指融入方按约定将所持标的证券质押,向融出方融入资金的交易申报。
(二)购回交易申报是指融入方按约定返还资金、解除标的证券及相应孳息质押登记的交易申报,包括到期购回申报、提前购回申报和延期购回申报。《业务协议》应当约定提前购回和延期购回的条件,以及上述情形下购回交易金额的调整方式。延期购回后累计的回购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
(三)补充质押申报是指融入方按约定补充提交标的证券进行质押登记的交易申报。
(四)部分解除质押申报是指融出方解除部分标的证券或其孳息质押登记的交易申报。
(五)违约处置申报是指发生约定情形需处置质押标的证券的,证券公司应当按照《业务协议》的约定向上交所提交违约处置申报,该笔交易进入违约处置程序。
(六)终止购回申报是指不再进行购回交易时,融出方按约定解除标的证券及相应孳息质押登记的交易申报。
[期货孟经理_期货顾问] 发表于:2018-10-25
股票质押回购的申报类型包括初始交易申报、购回交易申报、补充质押申报、部分解除质押申报、终止购回申报、违约处置申报。
[姬经理_股票顾问] 发表于:2018-10-25
股票质押都是需要根据您的实际情况单独来协商的,如需办理欢迎在线预约。
[卫经理_股票顾问] 发表于:202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