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固定汇率制?固定汇率制度是什么样的?
2020/7/3 12:58:40
固定汇率制
一、固定汇率制的定义
固定汇率制度,简单地说,就是指一国货币当局(通常指中央银行)把本国与其他国家货币互换的汇率加以基本固定。固定汇率是将一国货币与另国家货币的兑换比率基本固定的汇率,固定汇率并非汇率完全固定不动,而是围绕一个相对固定的平价的上下限范围波动,该范围最高点叫“上限”,最低点叫“下限”。当汇率价格涨跌至上限或下限时,该国货币当局(通常指中央银行)就要采取措施,以维持汇率的稳定性。固定汇率制按照时间可以划分为两个阶段,他们分别是:金本位体系下的固定汇率制和布雷顿森林体系下的以美元为中心的固定汇率制。
二、固定汇率制度——布雷顿森林体系时期
(一)布雷顿森林体系的形成
1944年7月1日,44个国家或政府的经济特使在美国新罕布什尔州的布雷顿森林召开了联合国货币金融会议(简称布雷顿森林会议),商讨战后的世界贸易格局。经过3周的讨论,会议通过了以“怀特计划”为基础制定的《国际货币基金协定》和《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协定》,确立了以美元为中心的国际货币体系,即布雷顿森林体系。
(二)布雷顿森林体系的基本内容
首先,布雷顿森林体系建立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两大国际金融机构。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负责向成员国提供短期资金借贷,目的为保障国际货币体系的稳定;世界银行提供中长期信贷来促进成员国经济复苏其次,布雷顿森林体系确立了黄金与美元、美元与其他货币的固定关系以及确定了储备货币与结算货币的管理细则,具体如下:
(1)美元与黄金挂钩。各国确认1944年1月美国规定的35美元一盎司的黄金官价,每一美元的含金量为0.888671克黄金。各国政府或中央银行可按官价用美元向美国兑换黄金。为使黄金官价不受自由市场金价冲击,各国政府需协同美国政府在国际金融市场上维持这一黄金官价。
(2)其他国家货币与美元挂钩。其他国家政府规定各自货币的含金量通过含金量的比例确定同美元的汇率。
(3)实行可调整的固定汇率。《国际货币基金协定》规定,各国货币对美元的汇率,只能在法定汇率上下各1%的幅度内波动。若市场汇率超过法定汇率1%的波动幅度,各国政府有义务在外汇市场上进行干预,以维持汇率的稳定。若成员国法定汇率的变动超过10%,就必须得到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批准。1971年12月,这种即期汇率变动的幅度扩大为上下2.25%的范围,决定“平价”的标准由黄金改为特别提款权。布雷顿森林体系的这种汇率制度被称为“可调整的钉住汇率制度”。
(4)各国货币兑换性与国际支付结算原则。《国际货币基金协定》规定了各国货币自由兑换的原则:任何成员国对其他成员国在经常项目往来中积存的本国货币,若对方为支付经常项货币换回本国货币,考虑到各国的实际情况,《国际货币基金协定》做了“过渡期”的规定。《国际货币基金协定》规定了国际支付结算的原则:成员国未经基金组织同意,不得对国际收支经常项目的支付或清算加以限制。
(5)确定国际储备资产。《国际货币基金协定》中关于货币平价的规定,使美元处于等同黄金的地位,成为各国外汇储备中最主要的国际储备货币。
(6)国际收支的调节。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成员国份额的25%以黄金或可兑换成黄金的货币缴纳,其余则以本国货币缴纳。成员国发生国际收支逆差时,可用本国货币向基金组织按规定程序购买(即借贷)一定数额的外汇,并在规定时间内以购回本国货币的方式偿还借款。成员国所认缴的份额越大得到的贷款也越多。贷款只限于成员国用于弥补国际收支赤字,即用于经常项目的支付。
(三)布雷顿森林体系的缺陷
从布雷顿森林体系建立一直到1958年,整个体系处于良性运行之中,表现为:
(1)在国际货币市场中,大体上按照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设想的思想体系运转,以美元为核心的国际货币体系,除了在加拿大和法国等少数国家出现过汇率波动与货币贬值外,总体上还是比较稳定的。
(2)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较好的促进了国际贸易和资本流动自由化。
(3)在1948-1949年、1953-1954年和1957-1958年三次经济危机中,都比较平稳地度过。
但是,布雷顿森林体系从建立伊始也存在着严重的缺陷:
(1)布雷顿森林体系把美元的价值固定在黄金之上,即“各国确认194年1月美国规定的35美元一盎司的黄金官价,每一美元的含金量为0.888671克黄金。”这一标准实际上是用相对静态的黄金内在价值固化了相对动态的美元内在价值。
(2)布雷顿森林体系用美元这一主权国家货币即去承担结算货币地位又去承担储备货币地位,长期来看承担结算货币就会要求其币值下降,而承担储备货币地位则恰好相反,这一对矛盾会削弱美元的内在价值。
罗伯特·特里芬教授在其著作《黄金与美元危机——自由兑换的未来》中用实际数据质疑了美元的储备货币地位,“美国欠外国中央银行短期债务的持续增长,在过去10年的世界储备增长中占了一半,而在1958-1958年中更高达70%。世界上美国以外地区的储备一直依靠美国的黄金流入和对外国中央银行及国际机构短期债务的增加——其程度,在过去10年间占三分之二在1958-1959年达到92%。这一过程不可能无限持续下去的理由,现在任何人都能一目了然。在扩张着的世界经济中,准确的储备增长量该是多少,尽可以有不同的观点;但是面对整个20世纪50年代中为储备提供三分之二增加量之来源的日趋枯竭,对这样事件长远影响,谁又能若无其事,无动于衷?”进而,罗伯特·特里芬教授直言美元的储备地位危机,“在我们的净储备地位这样持续疲软——即使速率在减缓—的情况下,谁还能想象将美元作为关键通货由其他国家当储备而蓄积起来的局面,会长期维持下去呢?”
(四)布雷顿森林体系的解体
1.布雷顿森林体系危机四伏时期——约翰·F·肯尼迪时期
1961年1月20日约翰·F·肯尼迪正式宣誓就任美国第35任总统,同年2月6日约翰·F·肯尼迪总统发表了《致国会的咨文:国际收支与黄金》该咨文与德怀特·D·艾森豪威尔政府的经济与货币领域政策相比焕然一新,在咨文中肯尼迪总统首先提及了美国财政收支恶化问题,布雷顿森林体系建立后,黄金与货币危机、短期资本流动的作用和国际货币体系自身缺陷等问题,咨文写到“……需要有越来越多的国际货币储备来支撑自由世界各国之间贸易、劳务和资本运动,它们的数量始终在增长。迄今为止,自由国家依靠的一直是增加黄金生产和持有更多的美元和英镑。在未来,再要完全依靠这些来源就不合需要或不适宜了。我们必须从现在起,与其他放贷国家合作,开始考虑加强利用国际货币机构,尤其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既要研究如何供应所需增加的储备,也要研究如何提供所要求的灵活性,以支持健康而且增长的世界经济。所以我已指示财政部长及时展开以此为目的的研究……”③。其次,肯尼迪总统也在咨文中提出关于重建国际货币与金融体系,以及加强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与经合组织作用的合理构想,咨文写到“……美国必须起带头作用,协调世界上各个工业国家的金融与经济政策以实现稳定增长。这些国家的经济行为明显地影响着世界经济的进程以及国际支付的趋势……“我诚挚地请求参议院早日批准美国成为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的成员……它也将提供一个坚实的框架,我们可以在其中就金融与货币政策进行深入而经常的国际磋商,找到必须推行的政策以便在国际支付地位中实现并维持较好的均衡。”
此外,约翰·F·肯尼迪在1961年2月20日发表的《美国国际收支形式备忘录》中再次表达了这种担忧,但是此次所采用的语言更加具备冲击力,“…我们还必须就美国从二战结束以来一直遵循的一个原则达成共识。这个原则认为任何一个国家持续不断地累积黄金和其他储备都对国际社会有破坏作用。特别是在今天,贸易的扩充远快于黄金的生产,我们必须学会在共同的基础上运用我们的储备,认识到一个国家的‘得’只能是另一个国家的失’。……美国政府正是根据这些原则来看待手头的特殊事物:亦即自由世界国际收支形势中一直在发展的不平衡现象。当前形势的特征是某些国家持续的基本赤字以及另一些国家持续的基本顺差。这已导致了外国流动美元持有量的增加,而且在近几年已经导致黄金从美国外流,结果减少了美国的储备……”。
2.布雷顿森林体系解体—一理查德·尼克松时期
1971年8月15日,理查德·尼克松宣布实行“新经济政策”③,停止履行外国政府或中央银行可用美元向美国兑换黄金的义务。1971年12月,西方卜国在史密森学会商讨确立新的国际货币制度协定,史称《史密森协定》④它标志着美元与黄金挂钩的体制名存实亡。
1973年3月,西欧出现拋售美元,抢购黄金和马克的风潮。1973年3月16日,欧洲共同市场9国在巴黎举行会议并达成协议,联邦德国、法国等国家对美元实行“联合浮动”,彼此之间实行固定汇率。英国、意大利、爱尔兰实行单独浮动,暂不参加共同浮动。其他主要西方货币实行了对美元的浮动汇率。至此,固定汇率制度完全垮台。
美元停止兑换黄金和固定汇率制的垮台,标志着战后以美元为中心的货币体系瓦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