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人系由铭普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9月16日,发行人召开创立大会暨次股东大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由铭普有限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将铭普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后的股份有限公司承继铭普有限的全部资产和债权债务;并同意以铭普有限截至2012年5月31日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出具的""信会师粤报字[2012]第40478号""审计报告确定的净资产228,150,065.63元为基数,折为股份有限公司股本7,500万股,剩余153,150,065.63元转作资本公积。铭普有限整体变更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500万元,整体变更后的股本为7,500万股,2012年9月13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信会师报字[2012]第410351号""《验资报告》对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完成审验。2012年9月28日,发行人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了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注册号为441900000323599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7,50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