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系由宁波兴瑞电子科技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根据本公司系由宁波兴瑞电子科技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根据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通合伙)出具的《审报告》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通合伙)出具的《审报告》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通合伙)出具的《审报告》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通合伙)出具的《审报告》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通合伙)出具的《审报告》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通合伙)出具的《审报告》天审字(2014)第23730号),兴瑞有限以截至2013年12月31日的经审计净资产值人民币277,996,536.15元扣除向股东分配的利润25,000,000.00元后的净资产252,996,536.15元按1:0.5455的比例折为股本138,000,000股,每面值为人股,每面值为人民币1元,余额计入资本公积。2014年7月14日,公司领取了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注册号:330200400011879),注册资本人民币13,80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