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人是由扬帆有限依法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1、发行人前身扬帆有限的成立扬帆有限成立于2002年12月24日,由寿尔福化学与美国凯莱英共同出资设立。2002年12月24日,扬帆有限取得绍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注册号为企合浙绍总字第002333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成立时注册资本为200万美元。2、发行人的设立2012年10月28日,扬帆有限召开董事会,同意以2012年10月31日为基准日,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扬帆有限合营各方(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2012年12月8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次股东大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扬帆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即以中汇会计师出具的中汇会审[2012]2733号《审计报告》确定的截至2012年10月31日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人民币173,623,882.63元扣除专项储备(安全生产费)人民币1,093,727.26元后的余额人民币172,530,155.37元,折合股本总额9,000.00万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12月1日,中汇会计师出具“中汇会验[2012]2786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12年11月30日,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以其拥有的扬帆有限截至2012年10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扣除专项储备后折合的股本9,000万元。2012年12月26日,浙江省商务厅出具浙商务外资许可[2012]第113号《行政许可决定书》,同意公司上述整体变更。2012年12月27日,公司取得浙江省人民政府颁发的商外资浙府资字[2002]0220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2013年1月8日,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浙工商外企授函[2013]02号文件,同意公司由绍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登记管理。2013年1月9日,公司取得绍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注册号330600400010935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