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人前身为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004年2月23日,民德有限2004年2月16日,深圳正风利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深正验字(2004)第C053号),验证截至2004年2月16日,民德有限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金人民币200万元。2016年1月25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验资进行了复核,并出具了“瑞华核字[2016]01210001号”《验资复核报告》,确认前述验资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不存在不符合《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1号——验资》的要求的情况。2004年2月23日,民德有限办理了工商设立登记手续。2015年4月7日,经公司创立大会暨次股东大会全体发起人一致同意,民德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以截至2015年1月31日经审计的民德有限净资产42,744,421.97元,按1:0.9485比例折合成股本4,054.5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余额人民币2,199,421.97元计入资本公积金。2015年4月7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瑞华验字[2015]01210008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15年4月7日止,股份公司(筹)之全体发起人已按发起人协议、章程的规定,以其拥有的民德有限经评估净资产人民币5,088.14万元,作价人民币42,744,421.97元,其中人民币40,545,000.00元折合为股份公司(筹)的股本,股份总额为40,545,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缴纳注册资本人民币40,545,000.00元整,余额人民币2,199,421.97元作为资本公积。2015年5月7日,民德有限就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事宜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