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力电子系由英力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公司。2018年6月14日,立信出具《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18】第ZB50555号),确认截至2018年1月31日,英力有限经审计的净资产为23,454.33万元。2018年6月15日,天圆开出具《安徽英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拟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涉及的资产及负债形成的净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天圆开评报【2018】第115号),确认截至2018年1月31日,英力有限净资产的评估价值为36,831.26万元。2018年7月5日,英力有限临时股东会决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起设立股份公司的议案》,同意英力有限以发起设立方式由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同意英力有限10名股东作为发起人,按照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基准日为2018年1月31日。2018年7月6日,英力有限的全体股东签署了《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英力有限以2018年1月31日为基准日,以经立信出具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18】第ZB50555号)审计的净资产值23,454.33万元折合为股份公司股本总额9,00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折股后剩余净资产计入公司的资本公积,英力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7月23日,英力电子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英力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同意股份公司各发起人以2018年1月31日为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的基准日,以有限公司截至2018年1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按其对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出资设立股份公司。同意本次变更以经审计净资产人民币23,454.33万元折股,其中9,000.00万元折合为股份公司股本9,00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净资产大于股本部分计入股份公司资本公积。同意有限公司全体股东作为股份公司发起人,并以其在有限公司的出资比例,计算并持有股份公司的股份。2018年7月24日,立信出具《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8】第ZB50626号),经审验,截至2018年7月23日,英力电子已收到全体股东以其拥有的英力有限的所有者权益(净资产)折合的股本9,000.00万股,所有者权益(净资产)大于折股部分14,454.33万元计入资本公积。2020年3月20日,容诚出具《验资复核报告》(容诚验字【2020】230Z0033号),认为立信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8】第ZB50626号验资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验资》的相关规定。2018年7月25日,六安市工商行政和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向公司核发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41523336724686H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为戴明,注册资本为9,000.0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