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人设立方式:发行人前身为新东方有限,成立于1994年12月18日。2010年11月23日,新东方有限股东会通过决议,决定将新东方有限整体变更为新东方股份。2010年12月21日,新东方股份召开创立大会暨次股东大会,通过《关于浙江新东方油墨股份有限公司筹办情况的报告》、《关于发起人用于抵作股款的净资产折股情况的议案》。樊家驹等十一位原新东方有限股东,共同作为发起人,以新东方有限经审计的截至2010年10月31日的净资产人民币69,276,823.93元折股50,000,000.00股作为股份公司股本,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余额19,276,823.93元计入公司资本公积,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12月24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限公司出具天健验[2010]420号《验资报告》对本次整体变更注册资本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2010年12月27日,公司完成了整体变更的工商变更手续,取得注册号为331003000041106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