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是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沪府发改审(2005)第006号《关于同意设立上海保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批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3月8日,保隆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在保隆有限基础上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具体方案为:保隆有限原股东陈洪凌等5人以保隆有限经评估的46,805,511.98元净资产,在扣除3,443,011.98元的股利后,认购股份有限公司43,362,500股,同时江昌雄等27名股东以现金7,096,600元认购5,069,000股,超过面值的部分2,027,600元计入资本公积。上述出资情况业经上海安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安业字(2005)第557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2005年9月30日,公司在上海市工商局登记注册成立,并获该局核发的注册号为3100001007295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