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人系由天龙有限于2012年10月12日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6月28日,天龙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以2012年6月30日为基准日将天龙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8月30日,天龙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以截至2012年6月30日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净资产116,742,864.84元折合股份75,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净资产大于股本的部分41,742,864.84元计入资本公积;各发起人(即天龙有限全体股东)按原出资比例折股.2012年8月30日,天龙有限的全体股东安泰控股,均瑞投资以及张益华,张海东,张宇昕等15名自然人作为发起人签署《关于整体变更设立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之发起人协议》.2012年9月21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编号为"天健验[2012]319号"的《验资报告》,审验天龙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根据该《验资报告》, "截至2012年9月20日,发行人已收到全体出资者所拥有的截至2012年6月30日止天龙有限经审计的净资产116,742,864.84元,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司的折股方案,将上述净资产折合实收资本7,500万元,资本公积41,742,864.84元.2012年9月21日,发行人召开创立大会暨首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并选举产生发行人届董事会成员和届监事会中股东代表监事.2012年10月12日,发行人取得宁波市工商局核发的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后的《企业法人营执照》(注册号: 330200400033457).发行人整体变更设立后的注册资本为7,50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