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7日,格林达有限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将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聘请致同会计师为整体变更的审计机构,聘请中企华评估师为整体变更的评估机构。审计、评估的基准日为2017年2月28日。2017年8月3日,致同会计师出具致同审字【2017】第110ZA6380号《审计报告》。根据该审计报告,截至2017年2月28日,有限公司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为24,127.12万元包含专项储备1,426.70万元2017年8月3日,中企华评估师出具中企华评报字【2017】第3768号《杭州格林达化学有限公司拟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评估报告》,确认格林达有限在评估基准日2017年2月28日的净资产评估价值为26,029.98万元。股份有限公司的方案并签署《发起人协议》,各发起人以截至2017年2月28日经审计扣除专项储备后的净资产中的22,700.41万元为基础折合股本6818.00万股,扣除专项储备后的净资产折合股本后的余额15,882.41万元计入资本公积,专项储备1,426.70万元仍计入专项储备。2017年8月18日,公司全体发起人召开了创立大会暨首次股东大会,通过了《公司章程》及相关治理制度,选举产生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及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监事。2017年8月24日,格林达在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完成本次变更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7324192613)。2017年8月25日,致同会计师出具致同验字【2017】第110ZC0300号《验资报告》,对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的出资到位情况予以验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