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发方案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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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已实施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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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16.5000 | 公告日期 | 2023-08-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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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22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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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13333.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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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22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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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80%。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文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及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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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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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 公告日期 | 2022-1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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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22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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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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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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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80%。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文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及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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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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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 公告日期 | 2022-1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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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22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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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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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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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80%。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文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及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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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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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 公告日期 | 2022-1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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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22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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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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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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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80%。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文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及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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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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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 公告日期 | 2022-1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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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22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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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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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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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80%。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文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及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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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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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 公告日期 | 2022-1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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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22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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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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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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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80%。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文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及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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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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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 公告日期 | 2022-1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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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22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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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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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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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80%。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文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及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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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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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 公告日期 | 2022-1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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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22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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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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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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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80%。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文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及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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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已实施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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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18.2500 | 公告日期 | 2017-0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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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98682.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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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10456.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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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98682.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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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方式为非公开发行, 定价基准日为董事会作出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配套资金决议公告日, 即上市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相应规定,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为19.37元/股, 不低于上市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均价的90%.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若在股份发行日之前, 上市公司发生除息除权行为,则上述发行价格,发行数量亦将作相应调整.股份发行价格的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P0, 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每股增发新股比例为K,增发新股或配股价为A, 每股派息为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则调整后发行价格:派息:P1=P0-D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K+N)上市公司本次新增发行股票数额将根据最终交易价格和新增股票发行价格测算,即,股票发行数量=最终交易价格÷股票发行价格;最终发行股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登记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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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已实施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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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18.2500 | 公告日期 | 2017-0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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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98682.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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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10456.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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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98682.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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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购买资产交易的支付方式为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1, 股份支付方式.本次用于购买资产所发行的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审议本次交易的董事会(即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本次交易涉及的新增发行的股份每股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6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18.25元/股.
2, 现金支付方式.本次购买资产交易现金支付部分由广东鸿图通过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方式筹集.实际募集配套资金与支付标的资产现金对价缺口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6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6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6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若在股份发行日之前, 上市公司发生除息除权行为,则上述发行价格,发行数量亦将作相应调整.
股份发行价格的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P0, 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每股增发新股比例为K,增发新股或配股价为A,每股派息为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则:调整后发行价格:派息:P1=P0-D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K+N)上市公司本次最终发行股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登记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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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已实施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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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19.3700 | 公告日期 | 2017-0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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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9780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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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10456.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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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9780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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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方式为非公开发行, 定价基准日为董事会作出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配套资金决议公告日, 即上市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相应规定,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为19.37元/股, 不低于上市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均价的90%.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若在股份发行日之前, 上市公司发生除息除权行为,则上述发行价格,发行数量亦将作相应调整.股份发行价格的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P0, 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每股增发新股比例为K,增发新股或配股价为A, 每股派息为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则调整后发行价格:派息:P1=P0-D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K+N)上市公司本次新增发行股票数额将根据最终交易价格和新增股票发行价格测算,即,股票发行数量=最终交易价格÷股票发行价格;最终发行股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登记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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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已实施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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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19.3700 | 公告日期 | 2017-0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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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9780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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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10456.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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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9780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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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购买资产交易的支付方式为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1, 股份支付方式.本次用于购买资产所发行的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审议本次交易的董事会(即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本次交易涉及的新增发行的股份每股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6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18.25元/股.
2, 现金支付方式.本次购买资产交易现金支付部分由广东鸿图通过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方式筹集.实际募集配套资金与支付标的资产现金对价缺口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6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6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6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若在股份发行日之前, 上市公司发生除息除权行为,则上述发行价格,发行数量亦将作相应调整.
股份发行价格的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P0, 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每股增发新股比例为K,增发新股或配股价为A,每股派息为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则:调整后发行价格:派息:P1=P0-D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K+N)上市公司本次最终发行股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登记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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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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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19.37 | 公告日期 | 2016-09-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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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9868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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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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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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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方式为非公开发行, 定价基准日为董事会作出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配套资金决议公告日, 即上市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相应规定,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为19.37元/股, 不低于上市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均价的90%.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若在股份发行日之前, 上市公司发生除息除权行为,则上述发行价格,发行数量亦将作相应调整.股份发行价格的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P0, 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每股增发新股比例为K,增发新股或配股价为A, 每股派息为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则调整后发行价格:派息:P1=P0-D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K+N)上市公司本次新增发行股票数额将根据最终交易价格和新增股票发行价格测算,即,股票发行数量=最终交易价格÷股票发行价格;最终发行股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登记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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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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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18.25 | 公告日期 | 2016-09-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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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98682.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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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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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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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购买资产交易的支付方式为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1, 股份支付方式.本次用于购买资产所发行的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审议本次交易的董事会(即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本次交易涉及的新增发行的股份每股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6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18.25元/股.
2, 现金支付方式.本次购买资产交易现金支付部分由广东鸿图通过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方式筹集.实际募集配套资金与支付标的资产现金对价缺口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6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6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6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若在股份发行日之前, 上市公司发生除息除权行为,则上述发行价格,发行数量亦将作相应调整.
股份发行价格的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P0, 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每股增发新股比例为K,增发新股或配股价为A,每股派息为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则:调整后发行价格:派息:P1=P0-D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K+N)上市公司本次最终发行股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登记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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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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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19.37 | 公告日期 | 2016-09-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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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9868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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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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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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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方式为非公开发行, 定价基准日为董事会作出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配套资金决议公告日, 即上市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相应规定,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为19.37元/股, 不低于上市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均价的90%.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若在股份发行日之前, 上市公司发生除息除权行为,则上述发行价格,发行数量亦将作相应调整.股份发行价格的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P0, 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每股增发新股比例为K,增发新股或配股价为A, 每股派息为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则调整后发行价格:派息:P1=P0-D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K+N)上市公司本次新增发行股票数额将根据最终交易价格和新增股票发行价格测算,即,股票发行数量=最终交易价格÷股票发行价格;最终发行股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登记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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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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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18.25 | 公告日期 | 2016-09-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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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98682.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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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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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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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购买资产交易的支付方式为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1, 股份支付方式.本次用于购买资产所发行的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审议本次交易的董事会(即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本次交易涉及的新增发行的股份每股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6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18.25元/股.
2, 现金支付方式.本次购买资产交易现金支付部分由广东鸿图通过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方式筹集.实际募集配套资金与支付标的资产现金对价缺口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6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6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6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若在股份发行日之前, 上市公司发生除息除权行为,则上述发行价格,发行数量亦将作相应调整.
股份发行价格的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P0, 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每股增发新股比例为K,增发新股或配股价为A,每股派息为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则:调整后发行价格:派息:P1=P0-D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K+N)上市公司本次最终发行股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登记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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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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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19.37 | 公告日期 | 2016-09-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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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9780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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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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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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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方式为非公开发行, 定价基准日为董事会作出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配套资金决议公告日, 即上市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相应规定,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为19.37元/股, 不低于上市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均价的90%.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若在股份发行日之前, 上市公司发生除息除权行为,则上述发行价格,发行数量亦将作相应调整.股份发行价格的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P0, 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每股增发新股比例为K,增发新股或配股价为A, 每股派息为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则调整后发行价格:派息:P1=P0-D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K+N)上市公司本次新增发行股票数额将根据最终交易价格和新增股票发行价格测算,即,股票发行数量=最终交易价格÷股票发行价格;最终发行股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登记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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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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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18.25 | 公告日期 | 2016-09-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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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98682.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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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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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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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购买资产交易的支付方式为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1, 股份支付方式.本次用于购买资产所发行的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审议本次交易的董事会(即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本次交易涉及的新增发行的股份每股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6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18.25元/股.
2, 现金支付方式.本次购买资产交易现金支付部分由广东鸿图通过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方式筹集.实际募集配套资金与支付标的资产现金对价缺口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6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6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6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若在股份发行日之前, 上市公司发生除息除权行为,则上述发行价格,发行数量亦将作相应调整.
股份发行价格的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P0, 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每股增发新股比例为K,增发新股或配股价为A,每股派息为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则:调整后发行价格:派息:P1=P0-D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K+N)上市公司本次最终发行股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登记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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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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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19.37 | 公告日期 | 2016-09-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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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9780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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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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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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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方式为非公开发行, 定价基准日为董事会作出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配套资金决议公告日, 即上市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相应规定,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为19.37元/股, 不低于上市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均价的90%.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若在股份发行日之前, 上市公司发生除息除权行为,则上述发行价格,发行数量亦将作相应调整.股份发行价格的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P0, 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每股增发新股比例为K,增发新股或配股价为A, 每股派息为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则调整后发行价格:派息:P1=P0-D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K+N)上市公司本次新增发行股票数额将根据最终交易价格和新增股票发行价格测算,即,股票发行数量=最终交易价格÷股票发行价格;最终发行股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登记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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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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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18.25 | 公告日期 | 2016-09-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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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98682.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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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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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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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购买资产交易的支付方式为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1, 股份支付方式.本次用于购买资产所发行的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审议本次交易的董事会(即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本次交易涉及的新增发行的股份每股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6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18.25元/股.
2, 现金支付方式.本次购买资产交易现金支付部分由广东鸿图通过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方式筹集.实际募集配套资金与支付标的资产现金对价缺口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6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6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6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若在股份发行日之前, 上市公司发生除息除权行为,则上述发行价格,发行数量亦将作相应调整.
股份发行价格的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P0, 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每股增发新股比例为K,增发新股或配股价为A,每股派息为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则:调整后发行价格:派息:P1=P0-D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K+N)上市公司本次最终发行股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登记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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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已实施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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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8.3200 | 公告日期 | 2013-08-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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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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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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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23046.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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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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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已实施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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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24.0000 | 公告日期 | 2010-1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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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36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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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1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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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36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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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不低于定价基准日(2010年3月20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九十,即23.72元/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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