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期 | 方案进度 | 分红方案 | 股权登记日 | 除权除息日 | 红利发放日 | 新增股份上市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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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31 | 已实施 | 每10股派现金0.6000元(扣税后0.6000元) | 2023-05-30 | 2023-05-31 | 2023-05-31 | |
2022-06-30 | 预案 | 不分红不转增 | | | | |
2021-12-31 | 已实施 | 每10股派现金0.6026元(扣税后0.6026元) | 2022-06-22 | 2022-06-23 | 2022-06-23 | |
2021-06-30 | 预案 | 不分红不转增 | | | | |
2020-12-31 | 已实施 | 每10股派现金0.4000元(扣税后0.4000元) | 2021-06-17 | 2021-06-18 | 2021-06-18 | |
2020-06-30 | 预案 | 不分红不转增 | | | | |
2019-12-31 | 已实施 | 每10股派现金0.3000元(扣税后0.3000元) | 2020-07-14 | 2020-07-15 | 2020-07-15 | |
2019-06-30 | 预案 | 不分红不转增 | | | | |
2018-12-31 | 已实施 | 每10股派现金0.3000元(扣税后0.3000元) | 2019-06-05 | 2019-06-06 | 2019-06-06 | |
2018-06-30 | 预案 | 不分红不转增 | | | | |
2017-12-31 | 已实施 | 每10股派现金0.2000元(扣税后0.2000元) | 2018-06-07 | 2018-06-08 | 2018-06-08 | |
2017-06-30 | 预案 | 不分红不转增 | | | | |
2016-12-31 | 已实施 | 每10股派现金0.2000元(扣税后0.2000元) | 2017-07-06 | 2017-07-07 | 2017-07-07 | |
2016-06-30 | 预案 | 不分红不转增 | | | | |
2015-12-31 | 已实施 | 每10股派现金0.2000元(扣税后0.2000元) | 2016-05-19 | 2016-05-20 | 2016-05-20 | |
2014-12-31 | 已实施 | 每10股派现金0.2000元(扣税后0.1900元) | 2015-04-28 | 2015-04-29 | 2015-04-29 | |
2013-12-31 | 已实施 | 每10股派现金0.2485元(扣税后0.2361元) | 2014-05-12 | 2014-05-13 | 2014-05-13 | |
2012-12-31 | 已实施 | 每10股转增10.00股派现金0.8000元(扣税后0.7600元) | 2013-05-14 | 2013-05-15 | 2013-05-15 | 2013-05-15 |
2011-12-31 | 已实施 | 每10股转增5.00股派现金2.0000元(扣税后1.8000元) | 2012-02-17 | 2012-02-20 | 2012-02-20 | 2012-02-20 |
2010-12-31 | 已实施 | 每10股转增10.00股派现金2.0000元(扣税后1.8000元) | 2011-04-12 | 2011-04-13 | 2011-04-13 | 2011-04-13 |
2007-12-31 | 预案 | 不分红不转增 | | | | |
增发方案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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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已实施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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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21.5600 | 公告日期 | 2021-1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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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9107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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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4224.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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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9107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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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期首日。股票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D,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按照《实施细则》及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的规定,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以竞价方式确定。
航天投资、国华基金和国创基金不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的询价过程,但接受询价结果并与其他投资者以相同的价格认购。若本次发行未能通过上述询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则航天投资、国华基金和国创基金按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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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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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 公告日期 | 2020-1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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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9107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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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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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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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期首日。股票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D,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按照《实施细则》及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的规定,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以竞价方式确定。
航天投资、国华基金和国创基金不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的询价过程,但接受询价结果并与其他投资者以相同的价格认购。若本次发行未能通过上述询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则航天投资、国华基金和国创基金按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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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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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 公告日期 | 2020-1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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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9107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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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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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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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期首日。股票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D,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按照《实施细则》及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的规定,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以竞价方式确定。
航天投资、国华基金和国创基金不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的询价过程,但接受询价结果并与其他投资者以相同的价格认购。若本次发行未能通过上述询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则航天投资、国华基金和国创基金按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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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已实施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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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13.1600 | 公告日期 | 2017-12-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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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31363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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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23832.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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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31363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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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票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综合考虑本次重组标的资产的盈利能力和定价情况,以及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公司的股价情况,并兼顾交易各方的利益,根据与交易对方的协商,公司拟以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90%作为发行价格,即13.20元/股。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经上市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上市公司2015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15年底的总股本70,992.3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2元(含税),因此本次股份发行价格相应每股除息0.02元,最终调整为13.18元/股。
最终发行价格尚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批准。除上述利润分配事宜外,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本公司如再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格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发行价格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调整,计算结果向上进位并精确至分。发行价格的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P1=P0/(1+n);
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有效的发行价格,n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为配股率,A为配股价,D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有效的发行价格。
1、发行价格的调整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价格由13.18元/股调整为13.16元/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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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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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13.18 | 公告日期 | 2016-1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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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314545.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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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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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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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票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综合考虑本次重组标的资产的盈利能力和定价情况,以及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公司的股价情况,并兼顾交易各方的利益,根据与交易对方的协商,公司拟以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90%作为发行价格,即13.20元/股。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经上市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上市公司2015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15年底的总股本70,992.3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2元(含税),因此本次股份发行价格相应每股除息0.02元,最终调整为13.18元/股。
最终发行价格尚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批准。除上述利润分配事宜外,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本公司如再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格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发行价格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调整,计算结果向上进位并精确至分。发行价格的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P1=P0/(1+n);
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有效的发行价格,n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为配股率,A为配股价,D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有效的发行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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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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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13.18 | 公告日期 | 2016-1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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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14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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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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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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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公司拟向航天气动院、航天投资、航天财务、航天长征、航天宏康、台州金投、保利科技、中电进出口、宗申动力和重庆天骄等10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定价基准日为公司审议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南洋科技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原则为锁价发行,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南洋科技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13.20元/股。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经上市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上市公司2015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15年底的总股本70,992.3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2元(含税),因此本次股份发行价格相应每股除息0.02元,最终调整为13.18元/股。
最终发行价格尚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批准。除上述利润分配事宜外,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本公司如再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格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发行价格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调整,计算结果向上进位并精确至分。发行价格的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P1=P0/(1+n);
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有效的发行价格,n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为配股率,A为配股价,D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有效的发行价格。本公司拟向航天气动院、航天投资、航天财务、航天长征、航天宏康、台州金投、保利科技、中电进出口、宗申动力和重庆天骄等10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定价基准日为公司审议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南洋科技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原则为锁价发行,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南洋科技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13.20元/股。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经上市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上市公司2015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15年底的总股本70,992.3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2元(含税),因此本次股份发行价格相应每股除息0.02元,最终调整为13.18元/股。
最终发行价格尚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批准。除上述利润分配事宜外,本次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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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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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13.18 | 公告日期 | 2016-1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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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314545.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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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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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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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票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综合考虑本次重组标的资产的盈利能力和定价情况,以及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公司的股价情况,并兼顾交易各方的利益,根据与交易对方的协商,公司拟以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90%作为发行价格,即13.20元/股。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经上市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上市公司2015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15年底的总股本70,992.3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2元(含税),因此本次股份发行价格相应每股除息0.02元,最终调整为13.18元/股。
最终发行价格尚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批准。除上述利润分配事宜外,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本公司如再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格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发行价格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调整,计算结果向上进位并精确至分。发行价格的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P1=P0/(1+n);
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有效的发行价格,n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为配股率,A为配股价,D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有效的发行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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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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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13.18 | 公告日期 | 2016-1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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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14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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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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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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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公司拟向航天气动院、航天投资、航天财务、航天长征、航天宏康、台州金投、保利科技、中电进出口、宗申动力和重庆天骄等10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定价基准日为公司审议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南洋科技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原则为锁价发行,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南洋科技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13.20元/股。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经上市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上市公司2015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15年底的总股本70,992.3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2元(含税),因此本次股份发行价格相应每股除息0.02元,最终调整为13.18元/股。
最终发行价格尚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批准。除上述利润分配事宜外,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本公司如再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格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发行价格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调整,计算结果向上进位并精确至分。发行价格的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P1=P0/(1+n);
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有效的发行价格,n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为配股率,A为配股价,D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有效的发行价格。本公司拟向航天气动院、航天投资、航天财务、航天长征、航天宏康、台州金投、保利科技、中电进出口、宗申动力和重庆天骄等10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定价基准日为公司审议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南洋科技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原则为锁价发行,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南洋科技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13.20元/股。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经上市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上市公司2015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15年底的总股本70,992.3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2元(含税),因此本次股份发行价格相应每股除息0.02元,最终调整为13.18元/股。
最终发行价格尚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批准。除上述利润分配事宜外,本次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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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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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13.18 | 公告日期 | 2016-1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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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31363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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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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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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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票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综合考虑本次重组标的资产的盈利能力和定价情况,以及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公司的股价情况,并兼顾交易各方的利益,根据与交易对方的协商,公司拟以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90%作为发行价格,即13.20元/股。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经上市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上市公司2015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15年底的总股本70,992.3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2元(含税),因此本次股份发行价格相应每股除息0.02元,最终调整为13.18元/股。
最终发行价格尚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批准。除上述利润分配事宜外,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本公司如再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格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发行价格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调整,计算结果向上进位并精确至分。发行价格的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P1=P0/(1+n);
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有效的发行价格,n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为配股率,A为配股价,D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有效的发行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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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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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 公告日期 | 2016-1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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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128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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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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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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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公司拟向航天气动院、航天投资、航天财务、航天长征、航天宏康、台州金投、保利科技、中电进出口和重庆天骄等9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南洋科技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原则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南洋科技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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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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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13.16 | 公告日期 | 2016-1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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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31363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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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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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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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票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综合考虑本次重组标的资产的盈利能力和定价情况,以及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公司的股价情况,并兼顾交易各方的利益,根据与交易对方的协商,公司拟以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90%作为发行价格,即13.20元/股。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经上市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上市公司2015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15年底的总股本70,992.3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2元(含税),因此本次股份发行价格相应每股除息0.02元,最终调整为13.18元/股。
最终发行价格尚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批准。除上述利润分配事宜外,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本公司如再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格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发行价格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调整,计算结果向上进位并精确至分。发行价格的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P1=P0/(1+n);
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有效的发行价格,n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为配股率,A为配股价,D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有效的发行价格。
1、发行价格的调整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价格由13.18元/股调整为13.16元/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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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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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 公告日期 | 2016-1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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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122909.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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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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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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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公司拟向航天气动院、航天投资、航天财务、航天长征、航天宏康、台州金投、保利科技、中电进出口和重庆天骄等9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南洋科技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原则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南洋科技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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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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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13.16 | 公告日期 | 2016-1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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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31363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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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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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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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票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综合考虑本次重组标的资产的盈利能力和定价情况,以及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公司的股价情况,并兼顾交易各方的利益,根据与交易对方的协商,公司拟以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90%作为发行价格,即13.20元/股。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经上市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上市公司2015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15年底的总股本70,992.3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2元(含税),因此本次股份发行价格相应每股除息0.02元,最终调整为13.18元/股。
最终发行价格尚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批准。除上述利润分配事宜外,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本公司如再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格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发行价格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调整,计算结果向上进位并精确至分。发行价格的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P1=P0/(1+n);
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有效的发行价格,n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为配股率,A为配股价,D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有效的发行价格。
1、发行价格的调整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价格由13.18元/股调整为13.16元/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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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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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 公告日期 | 2016-1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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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122909.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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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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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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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公司拟向航天气动院、航天投资、航天财务、航天长征、航天宏康、台州金投、保利科技、中电进出口和重庆天骄等9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南洋科技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原则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南洋科技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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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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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13.16 | 公告日期 | 2016-1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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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31363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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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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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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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票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综合考虑本次重组标的资产的盈利能力和定价情况,以及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公司的股价情况,并兼顾交易各方的利益,根据与交易对方的协商,公司拟以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90%作为发行价格,即13.20元/股。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经上市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上市公司2015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15年底的总股本70,992.3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2元(含税),因此本次股份发行价格相应每股除息0.02元,最终调整为13.18元/股。
最终发行价格尚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批准。除上述利润分配事宜外,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本公司如再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格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发行价格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调整,计算结果向上进位并精确至分。发行价格的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P1=P0/(1+n);
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有效的发行价格,n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为配股率,A为配股价,D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有效的发行价格。
1、发行价格的调整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价格由13.18元/股调整为13.16元/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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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已实施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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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8.8000 | 公告日期 | 2015-0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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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11377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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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12929.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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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113777.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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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9.80元/股的百分之九十(即不低于8.82元/股)。其中,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经董事会讨论决定,本次发行股票价格为8.82元/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对上述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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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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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8.82 | 公告日期 | 2015-0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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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11377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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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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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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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9.80元/股的百分之九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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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已实施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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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8.1800 | 公告日期 | 2014-09-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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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13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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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1589.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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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13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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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配套融资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5.82元/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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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已实施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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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8.1800 | 公告日期 | 2014-09-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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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13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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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1589.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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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13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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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即6.47元/股,计算公式为: 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如果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按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相应调整。 如未发生价格调整事项,则6.47元/股即为本次发行价格;如发生前述价格调整事项,则调整后的价格为本次发行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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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已实施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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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6.4500 | 公告日期 | 2014-09-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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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414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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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6418.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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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414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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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配套融资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5.82元/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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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已实施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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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6.4500 | 公告日期 | 2014-09-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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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414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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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6418.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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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414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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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即6.47元/股,计算公式为: 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如果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按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相应调整。 如未发生价格调整事项,则6.47元/股即为本次发行价格;如发生前述价格调整事项,则调整后的价格为本次发行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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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已实施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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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15.1500 | 公告日期 | 2012-05-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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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73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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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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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73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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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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