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期 | 方案进度 | 分红方案 | 股权登记日 | 除权除息日 | 红利发放日 | 新增股份上市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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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31 | 已实施 | 每10股派现金3.3800元(扣税后3.3800元) | 2024-05-21 | 2024-05-22 | 2024-05-22 | |
2022-12-31 | 已实施 | 每10股派现金1.0000元(扣税后1.0000元) | 2023-05-26 | 2023-05-29 | 2023-05-29 | |
2022-06-30 | 预案 | 不分红不转增 | | | | |
2021-12-31 | 已实施 | 每10股派现金1.3800元(扣税后1.3800元) | 2022-05-26 | 2022-05-27 | 2022-05-27 | |
2021-06-30 | 预案 | 不分红不转增 | | | | |
2020-12-31 | 已实施 | 每10股派现金1.2600元(扣税后1.2600元) | 2021-06-17 | 2021-06-18 | 2021-06-18 | |
2020-06-30 | 预案 | 不分红不转增 | | | | |
2019-12-31 | 已实施 | 每10股派现金1.5000元(扣税后1.5000元) | 2020-06-09 | 2020-06-10 | 2020-06-10 | |
2019-06-30 | 预案 | 不分红不转增 | | | | |
2018-12-31 | 已实施 | 每10股派现金1.3000元(扣税后1.3000元) | 2019-05-28 | 2019-05-29 | 2019-05-29 | |
2018-06-30 | 已实施 | 每10股派现金0.7500元(扣税后0.7500元) | 2018-11-01 | 2018-11-02 | 2018-11-02 | |
2017-12-31 | 已实施 | 每10股转增10.00股派现金2.4700元(扣税后2.4700元) | 2018-04-10 | 2018-04-11 | 2018-04-11 | 2018-04-11 |
2017-06-30 | 预案 | 不分红不转增 | | | | |
2016-12-31 | 已实施 | 每10股派现金1.7000元(扣税后1.7000元) | 2017-07-17 | 2017-07-18 | 2017-07-18 | |
2016-06-30 | 预案 | 不分红不转增 | | | | |
2015-12-31 | 已实施 | 每10股派现金1.2000元(扣税后1.2000元) | 2016-04-07 | 2016-04-08 | 2016-04-08 | |
2014-12-31 | 已实施 | 每10股派现金2.0000元(扣税后1.9000元) | 2015-07-09 | 2015-07-10 | 2015-07-10 | |
增发方案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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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停止实施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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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12.48 | 公告日期 | 2020-07-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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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5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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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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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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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为12.48元/股。公司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发行的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80%。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的,本次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调整方式为:
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每股派息/现金分红为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则:
派息/现金分红: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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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已实施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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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15.7100 | 公告日期 | 2018-08-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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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120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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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2520.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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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396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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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决定》、《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的相应规定,以发行期首日作为定价基准日进行询价发行。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在前述发行底价基础上,最终发行价格在本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交易的核准批文后,由本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市场情况,并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原则,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本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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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已实施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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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15.7100 | 公告日期 | 2018-08-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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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120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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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2520.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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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396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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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前款所称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为兼顾交易各方利益,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28.53元/股。
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本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
2017年4月20日,上市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提出如下分配方案:公司拟以实施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1.7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除上述现金分红外,本次分配公司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2017年6月15日,公司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17年7月11日,公司公告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7月17日,除权除息日为2017年7月18日。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实施完毕。
根据《购买资产协议》,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调整为28.36元/股。本报告书出具日至发行日期间,本公司如有其他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
为调整后的发行价格,P0为调整前的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的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根据上述公式,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经调整后的股票发行价格为14.06元/股。具体计算情况如下;
14.06元/股=(调整前发行价格28.36元/股-每股派息0.247元)/(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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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已实施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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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14.0600 | 公告日期 | 2018-06-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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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2746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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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19530.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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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2746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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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决定》、《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的相应规定,以发行期首日作为定价基准日进行询价发行。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在前述发行底价基础上,最终发行价格在本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交易的核准批文后,由本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市场情况,并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原则,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本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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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已实施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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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14.0600 | 公告日期 | 2018-06-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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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2746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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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19530.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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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2746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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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前款所称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为兼顾交易各方利益,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28.53元/股。
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本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
2017年4月20日,上市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提出如下分配方案:公司拟以实施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1.7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除上述现金分红外,本次分配公司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2017年6月15日,公司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17年7月11日,公司公告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7月17日,除权除息日为2017年7月18日。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实施完毕。
根据《购买资产协议》,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调整为28.36元/股。本报告书出具日至发行日期间,本公司如有其他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
为调整后的发行价格,P0为调整前的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的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根据上述公式,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经调整后的股票发行价格为14.06元/股。具体计算情况如下;
14.06元/股=(调整前发行价格28.36元/股-每股派息0.247元)/(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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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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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 公告日期 | 2017-03-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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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125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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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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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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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决定》、《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的相应规定,以发行期首日作为定价基准日进行询价发行。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在前述发行底价基础上,最终发行价格在本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交易的核准批文后,由本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市场情况,并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原则,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本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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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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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28.53 | 公告日期 | 2017-03-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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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2746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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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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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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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前款所称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为兼顾交易各方利益,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28.53元/股。
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本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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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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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 公告日期 | 2017-03-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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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125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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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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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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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决定》、《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的相应规定,以发行期首日作为定价基准日进行询价发行。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在前述发行底价基础上,最终发行价格在本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交易的核准批文后,由本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市场情况,并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原则,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本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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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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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28.53 | 公告日期 | 2017-03-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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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2746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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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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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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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前款所称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为兼顾交易各方利益,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28.53元/股。
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本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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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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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 公告日期 | 2017-03-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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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125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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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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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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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决定》、《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的相应规定,以发行期首日作为定价基准日进行询价发行。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在前述发行底价基础上,最终发行价格在本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交易的核准批文后,由本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市场情况,并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原则,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本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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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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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28.36 | 公告日期 | 2017-03-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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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2746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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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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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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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前款所称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为兼顾交易各方利益,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28.53元/股。
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本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
2017年4月20日,上市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提出如下分配方案:公司拟以实施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1.7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除上述现金分红外,本次分配公司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2017年6月15日,公司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17年7月11日,公司公告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7月17日,除权除息日为2017年7月18日。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实施完毕。
根据《购买资产协议》,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调整为28.36元/股。本报告书出具日至发行日期间,本公司如有其他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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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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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 公告日期 | 2017-03-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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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120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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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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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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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决定》、《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的相应规定,以发行期首日作为定价基准日进行询价发行。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在前述发行底价基础上,最终发行价格在本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交易的核准批文后,由本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市场情况,并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原则,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本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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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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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28.36 | 公告日期 | 2017-03-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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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2746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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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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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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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前款所称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为兼顾交易各方利益,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28.53元/股。
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本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
2017年4月20日,上市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提出如下分配方案:公司拟以实施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1.7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除上述现金分红外,本次分配公司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2017年6月15日,公司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17年7月11日,公司公告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7月17日,除权除息日为2017年7月18日。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实施完毕。
根据《购买资产协议》,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调整为28.36元/股。本报告书出具日至发行日期间,本公司如有其他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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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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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 公告日期 | 2017-03-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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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120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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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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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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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决定》、《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的相应规定,以发行期首日作为定价基准日进行询价发行。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在前述发行底价基础上,最终发行价格在本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交易的核准批文后,由本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市场情况,并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原则,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本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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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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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28.36 | 公告日期 | 2017-03-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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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2746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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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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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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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前款所称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为兼顾交易各方利益,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28.53元/股。
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本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
2017年4月20日,上市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提出如下分配方案:公司拟以实施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1.7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除上述现金分红外,本次分配公司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2017年6月15日,公司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17年7月11日,公司公告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7月17日,除权除息日为2017年7月18日。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实施完毕。
根据《购买资产协议》,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调整为28.36元/股。本报告书出具日至发行日期间,本公司如有其他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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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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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 公告日期 | 2017-03-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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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120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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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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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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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决定》、《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的相应规定,以发行期首日作为定价基准日进行询价发行。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在前述发行底价基础上,最终发行价格在本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交易的核准批文后,由本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市场情况,并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原则,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本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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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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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28.36 | 公告日期 | 2017-03-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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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2746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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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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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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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前款所称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为兼顾交易各方利益,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28.53元/股。
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本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
2017年4月20日,上市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提出如下分配方案:公司拟以实施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1.7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除上述现金分红外,本次分配公司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2017年6月15日,公司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17年7月11日,公司公告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7月17日,除权除息日为2017年7月18日。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实施完毕。
根据《购买资产协议》,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调整为28.36元/股。本报告书出具日至发行日期间,本公司如有其他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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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已实施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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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28.0100 | 公告日期 | 2016-05-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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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231573.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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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8382.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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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23480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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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经公司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为: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注: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不低于28.12元/股。
因2016年4月8日公司实施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而发生除息,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相应地调整为不低于28.00元/股(调整后的发行价格=调整前的发行价格-每股股利)。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由不超过8,350万股调整为不超过 83,857,858股(调整后的发行数量=调整前的发行数量*调整前的发行价格÷调整后的发行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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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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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28.12 | 公告日期 | 2015-08-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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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231573.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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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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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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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即不低于38.11元/股。最终发行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复后,按照证监会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对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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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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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28.12 | 公告日期 | 2015-08-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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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231573.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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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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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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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注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不低于28.12元/股。具体发行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核准批文后,由董事会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遵循价格优先的原则确定。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对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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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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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28.12 | 公告日期 | 2015-08-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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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231573.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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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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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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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注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不低于28.12元/股。具体发行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核准批文后,由董事会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遵循价格优先的原则确定。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对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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