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发方案简介 |
---|
进度说明 | 已实施 | 重点提示 |
---|
|
增发价格(元/股) | 37.7000 | 公告日期 | 2018-03-22 |
---|
|
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117154.64 |
---|
|
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1175.56 |
---|
|
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44318.66 |
---|
|
定价方案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7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7 年2 月11 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即37.72 元/股。经公司于2017 年3 月31 日召开的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40,48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0.25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上述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7 年5 月9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7 年5 月10 日。鉴于公司2016 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由37.72 元/股调整为37.70 元/股。
最终发行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核准批文后,由董事会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遵循价格优先的原则确定。刘梦龙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竞价过程,但按照竞价结果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将对发行底价进行相应调整。 |
---|
|
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
|
增发价格(元/股) | 56.19 | 公告日期 | 2016-07-22 |
---|
|
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146523.40 |
---|
|
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
|
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
|
定价方案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注: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公司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的区间范围为:2016年6月13日至2016年7月8日,其中:根据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按每股0.06元发放现金股利,并于2016年6月16日进行了除权除息,因此在计算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时,公司首先对2016年6月13日至2016年6月15日除权除息前3个交易日的成交金额进行了复权处理,再与2016年6月16日至2016年7月8日除权除息后17个交易日的成交金额就和,再按上述公式算出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的均价。具体计算过程如下: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复权后的定价区间前3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区间后17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式股票交易总量。
其中,复权后的定价区间前3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复权后的定价区间前3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区间前3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定价区间前3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0.06)*定价区间前3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定价区间前3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区间前3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0.06)*定价区间前3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按上述公式得出复权后的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为62.43元/股,其90%为56.19元/股。
最终发行价格有公式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核准批文后,由董事会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根据发行对象收购报价情况,遵循价格优先的原则确定。刘梦龙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竞价过程,但按照竞价结果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将对发行底价进行相应调整。 |
---|
|
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
|
增发价格(元/股) | 56.19 | 公告日期 | 2016-07-22 |
---|
|
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145628.28 |
---|
|
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
|
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
|
定价方案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注: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公司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的区间范围为:2016年6月13日至2016年7月8日,其中:根据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按每股0.06元发放现金股利,并于2016年6月16日进行了除权除息,因此在计算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时,公司首先对2016年6月13日至2016年6月15日除权除息前3个交易日的成交金额进行了复权处理,再与2016年6月16日至2016年7月8日除权除息后17个交易日的成交金额就和,再按上述公式算出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的均价。具体计算过程如下: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复权后的定价区间前3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区间后17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式股票交易总量。
其中,复权后的定价区间前3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复权后的定价区间前3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区间前3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定价区间前3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0.06)*定价区间前3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定价区间前3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区间前3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0.06)*定价区间前3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按上述公式得出复权后的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为62.43元/股,其90%为56.19元/股。
最终发行价格有公式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核准批文后,由董事会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根据发行对象收购报价情况,遵循价格优先的原则确定。刘梦龙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竞价过程,但按照竞价结果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将对发行底价进行相应调整。 |
---|
|
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
|
增发价格(元/股) | 37.72 | 公告日期 | 2016-07-22 |
---|
|
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144999.56 |
---|
|
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
|
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
|
定价方案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注: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公司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的区间范围为:2016年6月13日至2016年7月8日,其中:根据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按每股0.06元发放现金股利,并于2016年6月16日进行了除权除息,因此在计算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时,公司首先对2016年6月13日至2016年6月15日除权除息前3个交易日的成交金额进行了复权处理,再与2016年6月16日至2016年7月8日除权除息后17个交易日的成交金额就和,再按上述公式算出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的均价。具体计算过程如下: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复权后的定价区间前3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区间后17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式股票交易总量。
其中,复权后的定价区间前3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复权后的定价区间前3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区间前3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定价区间前3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0.06)*定价区间前3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定价区间前3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区间前3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0.06)*定价区间前3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按上述公式得出复权后的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为62.43元/股,其90%为56.19元/股。
最终发行价格有公式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核准批文后,由董事会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根据发行对象收购报价情况,遵循价格优先的原则确定。刘梦龙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竞价过程,但按照竞价结果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将对发行底价进行相应调整。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