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期 | 方案进度 | 分红方案 | 股权登记日 | 除权除息日 | 红利发放日 | 新增股份上市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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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30 | 预案 | 不分红不转增 | | | | |
2019-06-30 | 预案 | 不分红不转增 | | | | |
2018-12-31 | 已实施 | 每10股派现金3.0000元(扣税后3.0000元) | 2019-07-04 | 2019-07-05 | 2019-07-05 | |
2018-06-30 | 预案 | 不分红不转增 | | | | |
2017-12-31 | 已实施 | 每10股转增5.00股派现金2.0000元(扣税后2.0000元) | 2018-05-08 | 2018-05-09 | 2018-05-09 | 2018-05-09 |
2017-06-30 | 预案 | 不分红不转增 | | | | |
2016-12-31 | 已实施 | 每10股派现金0.5000元(扣税后0.5000元) | 2017-05-10 | 2017-05-11 | 2017-05-11 | |
2016-06-30 | 预案 | 不分红不转增 | | | | |
2015-12-31 | 已实施 | 每10股派现金2.5000元(扣税后2.5000元) | 2016-06-14 | 2016-06-15 | 2016-06-15 | |
2014-12-31 | 已实施 | 每10股派现金4.0000元(扣税后3.8000元) | 2015-06-04 | 2015-06-05 | 2015-06-05 | |
2013-12-31 | 已实施 | 每10股派现金4.0000元(扣税后3.8000元) | 2014-04-09 | 2014-04-10 | 2014-04-10 | |
2012-12-31 | 已实施 | 每10股派现金4.0000元(扣税后3.8000元) | 2013-04-10 | 2013-04-11 | 2013-04-11 | |
2011-12-31 | 已实施 | 每10股派现金6.0000元(扣税后5.4000元) | 2012-04-16 | 2012-04-17 | 2012-04-17 | |
2010-12-31 | 已实施 | 每10股转增10.00股派现金6.0000元(扣税后5.4000元) | 2011-04-20 | 2011-04-21 | 2011-04-21 | 2011-04-21 |
2009-12-31 | 已实施 | 每10股转增2.00股派现金4.0000元(扣税后3.6000元) | 2010-04-23 | 2010-04-26 | 2010-04-26 | 2010-04-26 |
增发方案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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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已实施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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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14.9500 | 公告日期 | 2021-04-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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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5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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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234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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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35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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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量)。
具体发行期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文件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若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现金股利:P1=P0 - 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 = P0 / (1+N)
两项同时进行:P1 = (P0 - D) / (1 + 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以竞价方式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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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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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 公告日期 | 2020-0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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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5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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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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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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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量)。
具体发行期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文件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若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现金股利:P1=P0 - 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 = P0 / (1+N)
两项同时进行:P1 = (P0 - D) / (1 + 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以竞价方式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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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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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 公告日期 | 2020-0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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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5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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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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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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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量)。
具体发行期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文件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若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现金股利:P1=P0 - 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 = P0 / (1+N)
两项同时进行:P1 = (P0 - D) / (1 + 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以竞价方式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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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停止实施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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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 公告日期 | 2019-08-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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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7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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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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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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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量)。
具体发行期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文件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若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现金股利:P1=P0 - 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 = P0 / (1+N)
两项同时进行:P1 = (P0 - D) / (1 + 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以竞价方式确定。
所有投资者均以现金的方式并以相同的价格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屹唐同舟、汉江控股、王鑫及邢雁均不参与发行询价,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申购竞价结果并与除屹唐同舟、汉江控股、王鑫及邢雁外的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如本次发行未能通过询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则屹唐同舟、汉江控股、王鑫及邢雁同意以本次发行底价(即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90%)(尾数向上取整至小数点后两位)作为认购价格参与本次认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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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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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19.67 | 公告日期 | 2016-09-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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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66759.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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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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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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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19.92元/股,由于公司于2016年6月15日实施了2015年度权益分派,每10股分派2.5元,调整后的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的交易均价为19.67元/股。因此,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为19.67元/股。
前述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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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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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15.83 | 公告日期 | 2016-09-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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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62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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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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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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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配套募集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公司拟通过锁价方式向海德而立、鼎泰恒达及宏泰海容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为16.08元/股,由于公司于2016年6月15日实施了2015年度权益分派,每10股分派2.5元,调整后的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的交易均价的90%为15.83元/股,本次配套募集资金所涉发行股份的定价为15.83元/股。最终发行价格尚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前述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按照上述发行股份价格计算,本次配套募集资金发行股份的数量不超过39,166,138股。其中海德而立认购本次发行的19,519,898股,宏泰海容认购本次发行的13,414,598股,鼎泰恒达认购本次发行的6,231,642股。最终的发行数量将以本次交易作价为依据,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确定。
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上市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发行价格将做出调整,发行股数也随之进行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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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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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19.67 | 公告日期 | 2016-09-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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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66759.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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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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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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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19.92元/股,由于公司于2016年6月15日实施了2015年度权益分派,每10股分派2.5元,调整后的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的交易均价为19.67元/股。因此,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为19.67元/股。
前述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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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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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15.83 | 公告日期 | 2016-09-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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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62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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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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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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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配套募集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公司拟通过锁价方式向海德而立、鼎泰恒达及宏泰海容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为16.08元/股,由于公司于2016年6月15日实施了2015年度权益分派,每10股分派2.5元,调整后的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的交易均价的90%为15.83元/股,本次配套募集资金所涉发行股份的定价为15.83元/股。最终发行价格尚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前述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按照上述发行股份价格计算,本次配套募集资金发行股份的数量不超过39,166,138股。其中海德而立认购本次发行的19,519,898股,宏泰海容认购本次发行的13,414,598股,鼎泰恒达认购本次发行的6,231,642股。最终的发行数量将以本次交易作价为依据,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确定。
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上市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发行价格将做出调整,发行股数也随之进行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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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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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 公告日期 | 2016-09-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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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5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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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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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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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配套募集资金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根据届时市场情况择机确定下列任一定价原则:
A、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
B、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之九十,或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之九十。
若本公司股票在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底价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具体发行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根据申报报价情况与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发行数量将相应调整。在上述发行数量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按照审批机关核准情况以及公司与各发行对象签署的股份认购协议的约定,确定最终的发行数量及各发行对象的认购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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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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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19.67 | 公告日期 | 2016-09-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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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66759.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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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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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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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19.92元/股,由于公司于2016年6月15日实施了2015年度权益分派,每10股分派2.5元,调整后的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的交易均价为19.67元/股。因此,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为19.67元/股。
前述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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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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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 公告日期 | 2016-09-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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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5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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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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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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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配套募集资金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根据届时市场情况择机确定下列任一定价原则:
A、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
B、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之九十,或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之九十。
若本公司股票在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底价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具体发行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根据申报报价情况与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发行数量将相应调整。在上述发行数量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按照审批机关核准情况以及公司与各发行对象签署的股份认购协议的约定,确定最终的发行数量及各发行对象的认购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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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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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19.67 | 公告日期 | 2016-09-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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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66759.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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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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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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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19.92元/股,由于公司于2016年6月15日实施了2015年度权益分派,每10股分派2.5元,调整后的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的交易均价为19.67元/股。因此,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为19.67元/股。
前述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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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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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 公告日期 | 2016-09-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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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5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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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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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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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配套募集资金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根据届时市场情况择机确定下列任一定价原则:
A、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
B、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之九十,或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之九十。
若本公司股票在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底价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具体发行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根据申报报价情况与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发行数量将相应调整。在上述发行数量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按照审批机关核准情况以及公司与各发行对象签署的股份认购协议的约定,确定最终的发行数量及各发行对象的认购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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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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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19.62 | 公告日期 | 2016-09-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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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66759.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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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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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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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19.92元/股,由于公司于2016年6月15日实施了2015年度权益分派,每10股分派2.5元,调整后的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的交易均价为19.67元/股。由于公司于2017年5月11日实施了2016年度权益分派,每10股分派0.5元,调整后的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的交易均价为19.62元/股。
因此,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为19.62元/股。
前述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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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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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 公告日期 | 2016-09-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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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5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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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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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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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配套募集资金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根据届时市场情况择机确定下列任一定价原则:
A、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
B、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之九十,或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之九十。
若本公司股票在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底价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具体发行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根据申报报价情况与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发行数量将相应调整。在上述发行数量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按照审批机关核准情况以及公司与各发行对象签署的股份认购协议的约定,确定最终的发行数量及各发行对象的认购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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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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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19.62 | 公告日期 | 2016-09-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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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66759.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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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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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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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19.92元/股,由于公司于2016年6月15日实施了2015年度权益分派,每10股分派2.5元,调整后的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的交易均价为19.67元/股。由于公司于2017年5月11日实施了2016年度权益分派,每10股分派0.5元,调整后的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的交易均价为19.62元/股。
因此,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为19.62元/股。
前述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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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停止实施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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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 公告日期 | 2016-09-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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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162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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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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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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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配套募集资金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根据届时市场情况择机确定下列任一定价原则:
A、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
B、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之九十,或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之九十。
若本公司股票在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底价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具体发行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根据申报报价情况与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发行数量将相应调整。在上述发行数量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按照审批机关核准情况以及公司与各发行对象签署的股份认购协议的约定,确定最终的发行数量及各发行对象的认购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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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停止实施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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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19.62 | 公告日期 | 2016-09-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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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66759.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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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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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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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19.92元/股,由于公司于2016年6月15日实施了2015年度权益分派,每10股分派2.5元,调整后的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的交易均价为19.67元/股。由于公司于2017年5月11日实施了2016年度权益分派,每10股分派0.5元,调整后的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的交易均价为19.62元/股。
因此,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为19.62元/股。
前述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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