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发方案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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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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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27.41 | 公告日期 | 2024-02-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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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1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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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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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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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24年2月8日)。发行价格为27.41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80%,且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值。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按照下述方式进行相应调整:
派息(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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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股东大会通过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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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26.66 | 公告日期 | 2024-02-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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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1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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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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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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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24年2月8日)。发行价格为27.41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80%,且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值。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按照下述方式进行相应调整:
派息(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2024年6月7日,公司实施完毕2023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总股本506,500,77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7.52元(含税)。根据相关约定,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相应调整,由27.41元/股调整为26.66元/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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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已实施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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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87.8400 | 公告日期 | 2021-12-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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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464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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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5288.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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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464499.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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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发行采取竞价发行方式,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发行的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即发行对象的认购价格,下同)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80%。
最终发行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本次发行经过深交所审核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按照《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以竞价方式确定。
矿冶集团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市场竞价过程,但接受市场竞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在未能通过竞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的情形下,矿冶集团将以发行底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继续参与认购。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发行价格将按以下方法作相应调整: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每股增发新股或配股数为K,增发新股或配股价格为A,每股派息为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则:
派息: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K+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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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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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 公告日期 | 2021-0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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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464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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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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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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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发行采取竞价发行方式,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发行的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即发行对象的认购价格,下同)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80%。
最终发行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本次发行经过深交所审核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按照《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以竞价方式确定。
矿冶集团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市场竞价过程,但接受市场竞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在未能通过竞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的情形下,矿冶集团将以发行底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继续参与认购。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发行价格将按以下方法作相应调整: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每股增发新股或配股数为K,增发新股或配股价格为A,每股派息为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则:
派息: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K+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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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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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 公告日期 | 2021-0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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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464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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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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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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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发行采取竞价发行方式,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发行的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即发行对象的认购价格,下同)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80%。
最终发行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本次发行经过深交所审核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按照《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以竞价方式确定。
矿冶集团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市场竞价过程,但接受市场竞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在未能通过竞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的情形下,矿冶集团将以发行底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继续参与认购。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发行价格将按以下方法作相应调整: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每股增发新股或配股数为K,增发新股或配股价格为A,每股派息为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则:
派息: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K+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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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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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 公告日期 | 2021-0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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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464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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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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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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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发行采取竞价发行方式,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发行的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即发行对象的认购价格,下同)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80%。
最终发行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本次发行经过深交所审核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按照《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以竞价方式确定。
矿冶集团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市场竞价过程,但接受市场竞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在未能通过竞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的情形下,矿冶集团将以发行底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继续参与认购。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发行价格将按以下方法作相应调整: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每股增发新股或配股数为K,增发新股或配股价格为A,每股派息为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则:
派息: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K+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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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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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 公告日期 | 2021-0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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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464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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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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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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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发行采取竞价发行方式,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发行的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即发行对象的认购价格,下同)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80%。
最终发行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本次发行经过深交所审核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按照《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以竞价方式确定。
矿冶集团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市场竞价过程,但接受市场竞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在未能通过竞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的情形下,矿冶集团将以发行底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继续参与认购。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发行价格将按以下方法作相应调整: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每股增发新股或配股数为K,增发新股或配股价格为A,每股派息为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则:
派息: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K+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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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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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 公告日期 | 2021-0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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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464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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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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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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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发行采取竞价发行方式,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发行的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即发行对象的认购价格,下同)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80%。
最终发行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本次发行经过深交所审核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按照《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以竞价方式确定。
矿冶集团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市场竞价过程,但接受市场竞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在未能通过竞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的情形下,矿冶集团将以发行底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继续参与认购。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发行价格将按以下方法作相应调整: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每股增发新股或配股数为K,增发新股或配股价格为A,每股派息为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则:
派息: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K+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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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已实施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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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24.3000 | 公告日期 | 2021-0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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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41061.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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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1689.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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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41061.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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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交易项下发行股份涉及的定价基准日为当升科技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根据《持续监管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百分之八十。市场参考价为上市公司审议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24.30元/股,该发行价格不低于本次交易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当升科技股票交易均价(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当升科技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80%。
在定价基准日至对价股份登记在矿冶集团名下之日期间,当升科技如实施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按照深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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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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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24.30 | 公告日期 | 2020-09-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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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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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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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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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交易项下发行股份涉及的定价基准日为当升科技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根据《持续监管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百分之八十。市场参考价为上市公司审议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24.30元/股,该发行价格不低于本次交易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当升科技股票交易均价(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当升科技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80%。
在定价基准日至对价股份登记在矿冶集团名下之日期间,当升科技如实施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按照深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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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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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24.3 | 公告日期 | 2020-09-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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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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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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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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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交易项下发行股份涉及的定价基准日为当升科技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根据《持续监管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百分之八十。市场参考价为上市公司审议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24.30元/股,该发行价格不低于本次交易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当升科技股票交易均价(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当升科技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80%。
在定价基准日至对价股份登记在矿冶集团名下之日期间,当升科技如实施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按照深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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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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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24.3 | 公告日期 | 2020-09-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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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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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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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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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交易项下发行股份涉及的定价基准日为当升科技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根据《持续监管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百分之八十。市场参考价为上市公司审议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24.30元/股,该发行价格不低于本次交易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当升科技股票交易均价(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当升科技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80%。
在定价基准日至对价股份登记在矿冶集团名下之日期间,当升科技如实施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按照深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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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已实施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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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21.2300 | 公告日期 | 2018-0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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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15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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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7065.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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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15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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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定价原则采取下列方式之一:(1)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2)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之九十,或者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之九十。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除权、除息行为,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将做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最终发行价格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文件后,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则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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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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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 公告日期 | 2017-03-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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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15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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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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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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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定价原则采取下列方式之一:(1)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2)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之九十,或者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之九十。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除权、除息行为,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将做相应调整。最终发行价格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文件后,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则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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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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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 公告日期 | 2017-03-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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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15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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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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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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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定价原则采取下列方式之一:(1)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2)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之九十,或者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之九十。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除权、除息行为,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将做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最终发行价格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文件后,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则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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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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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 公告日期 | 2017-03-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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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15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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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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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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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定价原则采取下列方式之一:(1)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2)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之九十,或者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之九十。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除权、除息行为,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将做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最终发行价格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文件后,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则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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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已实施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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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17.9300 | 公告日期 | 2015-09-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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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3097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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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2303.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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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3097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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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所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和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发行价格的市场参考价为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1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1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1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据此计算,公司本次发行股份的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17.93元/股。最终发行价格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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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已实施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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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17.9300 | 公告日期 | 2015-09-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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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3097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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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2303.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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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3097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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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按照《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为15.60元/股,该发行价格不低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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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已实施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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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17.9300 | 公告日期 | 2015-09-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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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1032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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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2303.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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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1032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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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所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和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发行价格的市场参考价为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1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1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1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据此计算,公司本次发行股份的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17.93元/股。最终发行价格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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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已实施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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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17.9300 | 公告日期 | 2015-09-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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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1032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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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2303.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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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1032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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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按照《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为15.60元/股,该发行价格不低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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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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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17.93 | 公告日期 | 2015-0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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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3097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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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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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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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所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和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发行价格的市场参考价为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1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1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1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据此计算,公司本次发行股份的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17.93元/股。最终发行价格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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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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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17.93 | 公告日期 | 2015-0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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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1032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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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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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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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按照《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为15.60元/股,该发行价格不低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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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已终止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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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 公告日期 | 2014-08-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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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5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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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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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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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原则为:发行价格为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百分之九十。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将进行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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