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发方案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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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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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8.39 | 公告日期 | 2023-02-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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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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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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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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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根据《持续监管办法》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百分之八十。市场参考价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股份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决议公告日。
经交易各方商议决定,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选择本次重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作为市场参考价,最终确定为8.39元/股,发行价格不低于市场参考价的80%。
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调整,计算结果向上进位并精确至分。
假设调整前新增股份价格为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每股配股数为K,配股价为A,每股派息为D,调整后新增股份价格为P1(调整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发行价格的调整公式如下:
派息: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配股:P1=P0+A*K/(1+K)
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K+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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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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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8.39 | 公告日期 | 2023-02-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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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1744238.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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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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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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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根据《持续监管办法》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百分之八十。市场参考价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股份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决议公告日。
经交易各方商议决定,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选择本次重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作为市场参考价,最终确定为8.39元/股,发行价格不低于市场参考价的80%。
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调整,计算结果向上进位并精确至分。
假设调整前新增股份价格为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每股配股数为K,配股价为A,每股派息为D,调整后新增股份价格为P1(调整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发行价格的调整公式如下:
派息: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配股:P1=P0+A*K/(1+K)
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K+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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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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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8.36 | 公告日期 | 2023-02-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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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1744238.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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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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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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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根据《持续监管办法》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百分之八十。市场参考价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股份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决议公告日。
经交易各方商议决定,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选择本次重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作为市场参考价,最终确定为8.39元/股,发行价格不低于市场参考价的80%。
上市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2022年末总股本590,760,499股剔除截至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之日回购专户持有股份4,691,000股后586,069,49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3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7,582,084.97元。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已实施完毕,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相应除息调整为8.36元/股。
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调整,计算结果向上进位并精确至分。
假设调整前新增股份价格为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每股配股数为K,配股价为A,每股派息为D,调整后新增股份价格为P1(调整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发行价格的调整公式如下:
派息: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配股:P1=P0+A*K/(1+K)
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K+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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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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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8.36 | 公告日期 | 2023-02-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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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174391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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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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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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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根据《持续监管办法》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百分之八十。市场参考价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股份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决议公告日。
经交易各方商议决定,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选择本次重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作为市场参考价,最终确定为8.39元/股,发行价格不低于市场参考价的80%。
上市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2022年末总股本590,760,499股剔除截至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之日回购专户持有股份4,691,000股后586,069,49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3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7,582,084.97元。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已实施完毕,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相应除息调整为8.36元/股。
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调整,计算结果向上进位并精确至分。
假设调整前新增股份价格为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每股配股数为K,配股价为A,每股派息为D,调整后新增股份价格为P1(调整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发行价格的调整公式如下:
派息: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配股:P1=P0+A*K/(1+K)
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K+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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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8.36 | 公告日期 | 2023-02-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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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174391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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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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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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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根据《持续监管办法》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百分之八十。市场参考价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股份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决议公告日。
经交易各方商议决定,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选择本次重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作为市场参考价,最终确定为8.39元/股,发行价格不低于市场参考价的80%。
上市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2022年末总股本590,760,499股剔除截至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之日回购专户持有股份4,691,000股后586,069,49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3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7,582,084.97元。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已实施完毕,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相应除息调整为8.36元/股。
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调整,计算结果向上进位并精确至分。
假设调整前新增股份价格为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每股配股数为K,配股价为A,每股派息为D,调整后新增股份价格为P1(调整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发行价格的调整公式如下:
派息: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配股:P1=P0+A*K/(1+K)
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K+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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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8.36 | 公告日期 | 2023-02-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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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174391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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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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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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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根据《持续监管办法》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百分之八十。市场参考价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股份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决议公告日。
经交易各方商议决定,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选择本次重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作为市场参考价,最终确定为8.39元/股,发行价格不低于市场参考价的80%。
上市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2022年末总股本590,760,499股剔除截至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之日回购专户持有股份4,691,000股后586,069,49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3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7,582,084.97元。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已实施完毕,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相应除息调整为8.36元/股。
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调整,计算结果向上进位并精确至分。
假设调整前新增股份价格为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每股配股数为K,配股价为A,每股派息为D,调整后新增股份价格为P1(调整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发行价格的调整公式如下:
派息: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配股:P1=P0+A*K/(1+K)
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K+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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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8.36 | 公告日期 | 2023-02-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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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174391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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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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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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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根据《持续监管办法》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百分之八十。市场参考价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股份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决议公告日。
经交易各方商议决定,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选择本次重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作为市场参考价,最终确定为8.39元/股,发行价格不低于市场参考价的80%。
上市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2022年末总股本590,760,499股剔除截至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之日回购专户持有股份4,691,000股后586,069,49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3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7,582,084.97元。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已实施完毕,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相应除息调整为8.36元/股。
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调整,计算结果向上进位并精确至分。
假设调整前新增股份价格为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每股配股数为K,配股价为A,每股派息为D,调整后新增股份价格为P1(调整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发行价格的调整公式如下:
派息: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配股:P1=P0+A*K/(1+K)
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K+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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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8.36 | 公告日期 | 2023-02-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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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174391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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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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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根据《持续监管办法》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百分之八十。市场参考价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股份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决议公告日。
经交易各方商议决定,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选择本次重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作为市场参考价,最终确定为8.39元/股,发行价格不低于市场参考价的80%。
上市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2022年末总股本590,760,499股剔除截至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之日回购专户持有股份4,691,000股后586,069,49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3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7,582,084.97元。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已实施完毕,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相应除息调整为8.36元/股。
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调整,计算结果向上进位并精确至分。
假设调整前新增股份价格为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每股配股数为K,配股价为A,每股派息为D,调整后新增股份价格为P1(调整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发行价格的调整公式如下:
派息: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配股:P1=P0+A*K/(1+K)
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K+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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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8.36 | 公告日期 | 2023-02-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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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174391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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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根据《持续监管办法》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百分之八十。市场参考价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股份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决议公告日。
经交易各方商议决定,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选择本次重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作为市场参考价,最终确定为8.39元/股,发行价格不低于市场参考价的80%。
上市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2022年末总股本590,760,499股剔除截至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之日回购专户持有股份4,691,000股后586,069,49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3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7,582,084.97元。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已实施完毕,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相应除息调整为8.36元/股。
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调整,计算结果向上进位并精确至分。
假设调整前新增股份价格为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每股配股数为K,配股价为A,每股派息为D,调整后新增股份价格为P1(调整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发行价格的调整公式如下:
派息: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配股:P1=P0+A*K/(1+K)
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K+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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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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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8.36 | 公告日期 | 2023-02-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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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174391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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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根据《持续监管办法》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百分之八十。市场参考价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股份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决议公告日。
经交易各方商议决定,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选择本次重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作为市场参考价,最终确定为8.39元/股,发行价格不低于市场参考价的80%。
上市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2022年末总股本590,760,499股剔除截至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之日回购专户持有股份4,691,000股后586,069,49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3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7,582,084.97元。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已实施完毕,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相应除息调整为8.36元/股。
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调整,计算结果向上进位并精确至分。
假设调整前新增股份价格为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每股配股数为K,配股价为A,每股派息为D,调整后新增股份价格为P1(调整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发行价格的调整公式如下:
派息: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配股:P1=P0+A*K/(1+K)
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K+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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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8.36 | 公告日期 | 2023-02-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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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174391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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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根据《持续监管办法》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百分之八十。市场参考价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股份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决议公告日。
经交易各方商议决定,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选择本次重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作为市场参考价,最终确定为8.39元/股,发行价格不低于市场参考价的80%。
上市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2022年末总股本590,760,499股剔除截至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之日回购专户持有股份4,691,000股后586,069,49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3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7,582,084.97元。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已实施完毕,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相应除息调整为8.36元/股。
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调整,计算结果向上进位并精确至分。
假设调整前新增股份价格为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每股配股数为K,配股价为A,每股派息为D,调整后新增股份价格为P1(调整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发行价格的调整公式如下:
派息: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配股:P1=P0+A*K/(1+K)
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K+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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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证监会批准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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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8.36 | 公告日期 | 2023-02-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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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174391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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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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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根据《持续监管办法》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百分之八十。市场参考价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股份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决议公告日。
经交易各方商议决定,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选择本次重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作为市场参考价,最终确定为8.39元/股,发行价格不低于市场参考价的80%。
上市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2022年末总股本590,760,499股剔除截至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之日回购专户持有股份4,691,000股后586,069,49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3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7,582,084.97元。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已实施完毕,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相应除息调整为8.36元/股。
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调整,计算结果向上进位并精确至分。
假设调整前新增股份价格为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每股配股数为K,配股价为A,每股派息为D,调整后新增股份价格为P1(调整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发行价格的调整公式如下:
派息: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配股:P1=P0+A*K/(1+K)
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K+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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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已实施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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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11.4400 | 公告日期 | 2014-1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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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3958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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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4596.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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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3958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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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重组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3 年6 月13 日)。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的交易均价,即15.08 元/股。由于公司股票已于2013 年3 月4 日起停牌,停牌期间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2012 年末股本12,00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8 元(含税),同时以2012 年12 月31 日总股本12,000 万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每10 股送3股。2013 年6 月21 日,公司已完成上述利润分配,股票价格相应进行了除权和除息。2014 年4 月16 日,公司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13 年末股本15,60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0 元(含税)。2014 年5 月29 日,公司完成上述利润分配,股票价格进行了除息。因此在除权除息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配套融资的价格调整为11.44 元/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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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已实施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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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11.4400 | 公告日期 | 2014-1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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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13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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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4596.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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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3958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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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重组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3 年6 月13 日)。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的交易均价,即15.08 元/股。由于公司股票已于2013 年3 月4 日起停牌,停牌期间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2012 年末股本12,00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8 元(含税),同时以2012 年12 月31 日总股本12,000 万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每10 股送3股。2013 年6 月21 日,公司已完成上述利润分配,股票价格相应进行了除权和除息。2014 年4 月16 日,公司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13 年末股本15,60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0 元(含税)。2014 年5 月29 日,公司完成上述利润分配,股票价格进行了除息。因此在除权除息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配套融资的价格调整为11.44 元/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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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已实施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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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11.4400 | 公告日期 | 2014-1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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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3958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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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4596.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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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13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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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重组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3 年6 月13 日)。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的交易均价,即15.08 元/股。由于公司股票已于2013 年3 月4 日起停牌,停牌期间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2012 年末股本12,00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8 元(含税),同时以2012 年12 月31 日总股本12,000 万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每10 股送3股。2013 年6 月21 日,公司已完成上述利润分配,股票价格相应进行了除权和除息。2014 年4 月16 日,公司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13 年末股本15,60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0 元(含税)。2014 年5 月29 日,公司完成上述利润分配,股票价格进行了除息。因此在除权除息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配套融资的价格调整为11.44 元/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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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已实施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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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11.4400 | 公告日期 | 2014-1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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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13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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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4596.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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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13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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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重组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3 年6 月13 日)。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的交易均价,即15.08 元/股。由于公司股票已于2013 年3 月4 日起停牌,停牌期间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2012 年末股本12,00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8 元(含税),同时以2012 年12 月31 日总股本12,000 万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每10 股送3股。2013 年6 月21 日,公司已完成上述利润分配,股票价格相应进行了除权和除息。2014 年4 月16 日,公司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13 年末股本15,60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0 元(含税)。2014 年5 月29 日,公司完成上述利润分配,股票价格进行了除息。因此在除权除息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配套融资的价格调整为11.44 元/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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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股东大会通过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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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11.44 | 公告日期 | 2013-06-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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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3958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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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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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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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2013年6月13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并结合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因素暂定为11.54元/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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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股东大会通过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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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11.44 | 公告日期 | 2013-06-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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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3958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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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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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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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2013年6月13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并结合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因素暂定为11.54元/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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