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发方案简介 |
---|
进度说明 | 已实施 | 重点提示 |
---|
|
增发价格(元/股) | 3.1400 | 公告日期 | 2024-11-13 |
---|
|
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18700.00 |
---|
|
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5955.41 |
---|
|
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18700.00 |
---|
|
定价方案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80%。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申请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由公司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市场询价的情况协商确定。何振亚先生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询价过程,但承诺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的询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在没有通过竞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的情况下,何振亚先生承诺以发行底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作为认购价格参与本次认购,何振亚先生拟认购金额为不低于人民币85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均含本数)。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派发现金股利:P1=P0-D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其中,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D,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 |
---|
|
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
|
增发价格(元/股) | | 公告日期 | 2022-08-10 |
---|
|
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45000.00 |
---|
|
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
|
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
|
定价方案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期首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80%。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部门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批文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由公司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市场询价的情况协商确定。何振亚先生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询价过程,但承诺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的询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在没有通过竞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的情况下,何振亚先生承诺以发行底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作为认购价格参与本次认购,何振亚先生拟认购金额为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均含本数)。
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D,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 |
---|
|
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
|
增发价格(元/股) | | 公告日期 | 2022-08-10 |
---|
|
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45000.00 |
---|
|
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
|
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
|
定价方案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期首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80%。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部门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批文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由公司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市场询价的情况协商确定。何振亚先生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询价过程,但承诺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的询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在没有通过竞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的情况下,何振亚先生承诺以发行底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作为认购价格参与本次认购,何振亚先生拟认购金额为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均含本数)。
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D,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 |
---|
|
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
|
增发价格(元/股) | | 公告日期 | 2022-08-10 |
---|
|
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45000.00 |
---|
|
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
|
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
|
定价方案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期首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80%。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部门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批文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由公司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市场询价的情况协商确定。何振亚先生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询价过程,但承诺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的询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在没有通过竞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的情况下,何振亚先生承诺以发行底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作为认购价格参与本次认购,何振亚先生拟认购金额为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均含本数)。
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D,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 |
---|
|
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
|
增发价格(元/股) | | 公告日期 | 2022-08-10 |
---|
|
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45000.00 |
---|
|
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
|
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
|
定价方案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期首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80%。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部门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批文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由公司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市场询价的情况协商确定。何振亚先生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询价过程,但承诺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的询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在没有通过竞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的情况下,何振亚先生承诺以发行底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作为认购价格参与本次认购,何振亚先生拟认购金额为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均含本数)。
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D,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 |
---|
|
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
|
增发价格(元/股) | | 公告日期 | 2022-08-10 |
---|
|
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45000.00 |
---|
|
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
|
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
|
定价方案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期首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80%。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部门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批文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由公司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市场询价的情况协商确定。何振亚先生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询价过程,但承诺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的询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在没有通过竞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的情况下,何振亚先生承诺以发行底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作为认购价格参与本次认购,何振亚先生拟认购金额为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均含本数)。
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D,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 |
---|
|
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
|
增发价格(元/股) | | 公告日期 | 2022-08-10 |
---|
|
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18700.00 |
---|
|
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
|
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
|
定价方案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期首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80%。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部门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批文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由公司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市场询价的情况协商确定。何振亚先生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询价过程,但承诺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的询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在没有通过竞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的情况下,何振亚先生承诺以发行底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作为认购价格参与本次认购,何振亚先生拟认购金额为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均含本数)。
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D,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 |
---|
|
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
|
增发价格(元/股) | | 公告日期 | 2022-08-10 |
---|
|
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18700.00 |
---|
|
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
|
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
|
定价方案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期首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80%。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部门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批文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由公司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市场询价的情况协商确定。何振亚先生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询价过程,但承诺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的询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在没有通过竞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的情况下,何振亚先生承诺以发行底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作为认购价格参与本次认购,何振亚先生拟认购金额为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均含本数)。
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D,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 |
---|
|
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
|
增发价格(元/股) | | 公告日期 | 2022-08-10 |
---|
|
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18700.00 |
---|
|
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
|
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
|
定价方案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80%。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申请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由公司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市场询价的情况协商确定。何振亚先生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询价过程,但承诺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的询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在没有通过竞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的情况下,何振亚先生承诺以发行底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作为认购价格参与本次认购,何振亚先生拟认购金额为不低于人民币85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均含本数)。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派发现金股利:P1=P0-D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其中,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D,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 |
---|
|
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
|
增发价格(元/股) | | 公告日期 | 2022-08-10 |
---|
|
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18700.00 |
---|
|
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
|
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
|
定价方案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80%。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申请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由公司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市场询价的情况协商确定。何振亚先生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询价过程,但承诺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的询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在没有通过竞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的情况下,何振亚先生承诺以发行底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作为认购价格参与本次认购,何振亚先生拟认购金额为不低于人民币85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均含本数)。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派发现金股利:P1=P0-D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其中,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D,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 |
---|
|
进度说明 | 已实施 | 重点提示 |
---|
|
增发价格(元/股) | 7.6600 | 公告日期 | 2013-10-16 |
---|
|
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22741.70 |
---|
|
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
|
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21741.70 |
---|
|
定价方案 |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2013年1月30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即不低于4.88元/股。 |
---|
|
进度说明 | 已实施 | 重点提示 |
---|
|
增发价格(元/股) | | 公告日期 | 2013-10-16 |
---|
|
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22741.70 |
---|
|
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
|
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
|
定价方案 |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2013年1月30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即不低于4.88元/股。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