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发方案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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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已实施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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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14.1100 | 公告日期 | 2023-03-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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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9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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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6449.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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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9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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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本次发行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的同意注册的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合理确定。
若发行人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底价将按以下办法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为:
派息/现金分红: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底价,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底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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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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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 公告日期 | 2022-05-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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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9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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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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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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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本次发行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的同意注册的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合理确定。
若发行人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底价将按以下办法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为:
派息/现金分红: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底价,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底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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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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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 公告日期 | 2022-05-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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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9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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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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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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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本次发行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的同意注册的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合理确定。
若发行人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底价将按以下办法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为:
派息/现金分红: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底价,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底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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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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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 公告日期 | 2022-05-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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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9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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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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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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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本次发行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的同意注册的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合理确定。
若发行人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底价将按以下办法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为:
派息/现金分红: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底价,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底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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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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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 公告日期 | 2022-05-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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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9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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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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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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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本次发行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的同意注册的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合理确定。
若发行人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底价将按以下办法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为:
派息/现金分红: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底价,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底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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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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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 公告日期 | 2022-05-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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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9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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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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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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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本次发行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的同意注册的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合理确定。
若发行人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底价将按以下办法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为:
派息/现金分红: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底价,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底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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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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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 公告日期 | 2022-05-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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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9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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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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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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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本次发行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的同意注册的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合理确定。
若发行人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底价将按以下办法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为:
派息/现金分红: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底价,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底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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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已实施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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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11.1400 | 公告日期 | 2018-1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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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57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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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3317.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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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36960.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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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按照《重组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定价基准日为该等股份的发行期首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按照以下方式之一进行询价确定:
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之九十,或者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之九十。
最终发行价格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文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依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市场情况,并根据询价情况,与本次发行的独立财务顾问协商确定。
在发行期首日至发行前的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深交所的相关规则对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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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已实施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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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11.1400 | 公告日期 | 2018-1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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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57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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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3317.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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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36960.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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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均价之一.
经测算, 本次交易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和1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分别为27.06元/股,26.01元/股和27.57元/股.
上市公司经与交易对方协商并兼顾各方利益, 确定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为23.41元/股,最终发行价格尚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批准.该价格的确定方式为:以定价基准日前6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作为市场参考价,按该市场参考价的90%,即23.41元/股.定价基准日前6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60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总量.
2017年5月9日,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截至2016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00,000,000股为基数,按0.50元(含税)/10股的标准向全体股东实施现金分红。2017年5月26日为除权除息日,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相应调整为23.36元/股。
从定价基准日至本次股票发行期间,如上市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或华自科技董事会决定按调价机制调整发行价格,则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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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已实施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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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23.3600 | 公告日期 | 2017-1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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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58279.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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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2494.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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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58279.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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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按照《重组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定价基准日为该等股份的发行期首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按照以下方式之一进行询价确定:
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之九十,或者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之九十。
最终发行价格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文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依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市场情况,并根据询价情况,与本次发行的独立财务顾问协商确定。
在发行期首日至发行前的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深交所的相关规则对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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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已实施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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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23.3600 | 公告日期 | 2017-1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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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58279.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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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2494.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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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58279.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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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均价之一.
经测算, 本次交易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和1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分别为27.06元/股,26.01元/股和27.57元/股.
上市公司经与交易对方协商并兼顾各方利益, 确定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为23.41元/股,最终发行价格尚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批准.该价格的确定方式为:以定价基准日前6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作为市场参考价,按该市场参考价的90%,即23.41元/股.定价基准日前6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60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总量.
2017年5月9日,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截至2016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00,000,000股为基数,按0.50元(含税)/10股的标准向全体股东实施现金分红。2017年5月26日为除权除息日,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相应调整为23.36元/股。
从定价基准日至本次股票发行期间,如上市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或华自科技董事会决定按调价机制调整发行价格,则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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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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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 公告日期 | 2017-06-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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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57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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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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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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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按照《重组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定价基准日为该等股份的发行期首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按照以下方式之一进行询价确定:(1)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
(2)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之九十,或者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之九十.
最终发行价格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文后, 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依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市场情况,并根据询价情况,与本次发行的独立财务顾问协商确定.
在发行期首日至发行前的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深交所的相关规则对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为前提条件, 但募集配套资金实施与否不影响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 如募集配套资金未获实施或虽获准实施但不足以支付本次交易的全部现金对价,标的公司募集资金项目,中介机构费用及相关税费的,则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补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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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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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23.36 | 公告日期 | 2017-06-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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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58279.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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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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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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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均价之一.
经测算, 本次交易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和1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分别为27.06元/股,26.01元/股和27.57元/股.
上市公司经与交易对方协商并兼顾各方利益, 确定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为23.41元/股,最终发行价格尚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批准.该价格的确定方式为:以定价基准日前6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作为市场参考价,按该市场参考价的90%,即23.41元/股.定价基准日前6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60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总量.
2017年5月9日, 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截至2016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00,000,000股为基数,元(含税)/10股的标准向全体股东实施现金分红.2017年5月26日为除权除息日,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相应调整为元/股.
从定价基准日至本次股票发行期间, 如上市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或华自科技董事会决定按调价机制调整发行价格,则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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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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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 公告日期 | 2017-06-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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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57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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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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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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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按照《重组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定价基准日为该等股份的发行期首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按照以下方式之一进行询价确定:(1)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
(2)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之九十,或者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之九十.
最终发行价格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文后, 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依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市场情况,并根据询价情况,与本次发行的独立财务顾问协商确定.
在发行期首日至发行前的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深交所的相关规则对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为前提条件, 但募集配套资金实施与否不影响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 如募集配套资金未获实施或虽获准实施但不足以支付本次交易的全部现金对价,标的公司募集资金项目,中介机构费用及相关税费的,则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补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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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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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23.36 | 公告日期 | 2017-06-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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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58279.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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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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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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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均价之一.
经测算, 本次交易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和1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分别为27.06元/股,26.01元/股和27.57元/股.
上市公司经与交易对方协商并兼顾各方利益, 确定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为23.41元/股,最终发行价格尚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批准.该价格的确定方式为:以定价基准日前6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作为市场参考价,按该市场参考价的90%,即23.41元/股.定价基准日前6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60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总量.
2017年5月9日,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截至2016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00,000,000股为基数,按0.50元(含税)/10股的标准向全体股东实施现金分红。2017年5月26日为除权除息日,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相应调整为23.36元/股。
从定价基准日至本次股票发行期间,如上市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或华自科技董事会决定按调价机制调整发行价格,则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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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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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 公告日期 | 2017-06-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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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57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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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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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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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按照《重组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定价基准日为该等股份的发行期首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按照以下方式之一进行询价确定:
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之九十,或者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之九十。
最终发行价格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文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依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市场情况,并根据询价情况,与本次发行的独立财务顾问协商确定。
在发行期首日至发行前的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深交所的相关规则对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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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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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23.36 | 公告日期 | 2017-06-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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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58279.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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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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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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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均价之一.
经测算, 本次交易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和1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分别为27.06元/股,26.01元/股和27.57元/股.
上市公司经与交易对方协商并兼顾各方利益, 确定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为23.41元/股,最终发行价格尚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批准.该价格的确定方式为:以定价基准日前6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作为市场参考价,按该市场参考价的90%,即23.41元/股.定价基准日前6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60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总量.
2017年5月9日,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截至2016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00,000,000股为基数,按0.50元(含税)/10股的标准向全体股东实施现金分红。2017年5月26日为除权除息日,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相应调整为23.36元/股。
从定价基准日至本次股票发行期间,如上市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或华自科技董事会决定按调价机制调整发行价格,则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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